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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类商标中的幼儿园(商标41类查询)


原标题:清华大学起诉多家“清华幼儿园”


是清华“太霸道” 还是幼儿园“傍名牌”


提起清华,大多数人第一反应可能是百年名校“清华大学”。根据词典的解释,“清华”二字本身为清秀华美、清丽不俗之意,因此一些人的姓名中也会用上“清华”。近日,清华大学连续状告全国多家“清华幼儿园”,认为对方的名称侵害了“清华”的商标权,亦构成不正当竞争。


目前,网友对此事的评价亦分为两派,有的支持清华大学打击“傍名牌”的行为,也有观点表示清华大学有知识产权滥用之嫌。


起诉多家幼儿园:侵犯“清华”商标权 构成不正当竞争


据清华大学的民事起诉状显示,其前身系191商标1年创建的清华学堂,经国家商标局核准,原告41类于1998年11月21日取得第1225974号“清華”注册商标专用权,于2009年1月28日取得第4724561号“清華大学”注册商标专用权,使用范围均为第41类“学校(教育)、培训”等服务。2006年10月16日,商标局将“清华大学(清华)”认定为驰名商标。2006年12月6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第1481号民事判决书认定“清華”注册商标为驰名商标。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查看前述多起诉讼的庭审直播发现,清华大学的起诉理由基本都是被告幼儿园在经营过程中使用了“清华”字样,容易使公众产生混淆,构成商标侵权。且“清华”注册商标及校名极具知名度,并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被告幼儿园登记注册并使用了“清华”作为园名与原告的商标构成近似,且容易造成混淆,扰乱了市场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


清华大学为“清华”商标索赔非首次:此前曾有胜诉先例


而被诉的幼儿园各自给出其园名使用“清华”的理由,有的称取自于幼儿园经营者的名字“清桦”,有的则是沿用幼儿园所在小区的名字“清华名府”,并非恶意使用“清华”商标。此外,还有幼儿园表示,“清华”除了是“清华大学”的代名词之外,还有清高显贵、清秀等含义,已经被广泛使用,不能据此认为幼儿园是故意攀附清华大学及“清华”商标的知名度。


在“清华大学诉石城县清华幼儿园侵害商标权案”中,清华大学诉请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登报声明一个月,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相关费用50万元。该案未当庭宣判。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检索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站发现,含有“清华”字样的注册商标(含正在申请和驳回申请)多达2000多个,以“申请人:清华大学”检索,其注册商标(含正在申请和驳回申请)亦有400多个。其中,“清华”“TSINGHUA”“清华园”等标识几乎都被清华大学进行了45个类别的全类注册,其知识产权保护思维可见一斑。而据媒体报道,清华大学为“查询清华”商标索赔亦非首次,此前,幼儿园清华大学还起诉过生产销售热水机的公司和翻译公司网商标站,均因对方在经营过程中使用了“清华”字样,并在部分维权案件中胜诉。


法律分析


如是驰名商标,可以实现跨类保护


分析人:尹锋林(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黄春海(泰和泰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副主任)、孙磊(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


被告多家幼儿园在经营过程中如此使用“清华”字样,是否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需要从哪些方面进行考量?


尹锋林:像这种傍知名高校或知名查询企业商标名称等是一个比较严重的中的问题,并不少见,也确实可能会造成公众及相关消费者的误解和混淆,认为“傍名牌”的公司与那些知名高校、企业有特定关系。总体而言,我认为清华大学通过起诉维权是一个正常的方式,当然被告是否确实侵权,还要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来具体评判。


从《商标法》的角度,对于普通商标,是按照商标注册类别进行保护的。如果他人使用的标识与注册商标相同,但使用类别与商标注册类别不同,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一般不构成侵权。但如果是驰名商标,可以实现跨类保护,即便使用商标的类别和商标注册类别不同,但会造成消费者的误认和混淆,那也可能受到《商标法》的保护。


黄春海:此案中,由于清华大学在第41类教育服务上注册了清华繁体字商标,与被诉侵权幼儿园从事的中的教育服务相同。虽然上述幼儿园使用的标识与“清华”(繁体)商标在字体、字形、整体外观上具有一定差异,但是法律意义上幼儿园的近似需要同时考虑注册商标的知名度、显著性以及混淆可能性。由于“清华”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在国内知名度极高,而“幼儿园”“阳光”等字样的显著性较差,主要的识别部分仍然在“清华”字样。因此,以上标识与“清华”注册商标很可能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近似,导致消费者容易认为二者之间有某种授权、许可或者合作等关系。当然,被诉幼儿园如果能证明其具有正当使用的理由或者“水木清华”等字样的其他含义,也有可能不被判定为侵权。


被告使用“清华”字样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尹锋林:清华大学还提出了被告构成不正当竞争,这样一来,如果法院不认可对方侵犯商标权,还可以通过不正当竞争作为一个兜底性条款来进行保护。侵犯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两者差别在于,商标权是一个比较确定的权利,只要某41类个标识在特定类别上注册成商标了,那这个商标权就可以得到确定。而反不正当竞争的前提是涉案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必须首先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才有可能获得保护。


孙磊:对于有的幼儿园作出抗辩称“清华”二字自古就有,我认为这不成立,由于商标具有指向性,在清华大学使用的过程中,公众对于“清华”二字已经建立了唯一的指向性。现在有清华大学、清华附中、清华附小,这样出现“清华幼儿园”,不免让人误以为与清华大学本身有某种关系,的确有产生混淆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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