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
对于公司的回应,马先生并不认同。“社保当十年时在一个全体会议上,公司提了交保险的事情,但是还需要个人向公司公司递交申请。并且,缴纳保上班险后,工资涨的交了就比没缴纳保险的员公司工慢,我之前的给公司在2002年就破产了,我来这边,也没有工作人和我说需要做减员,去年我找只了人社局后,公司才告诉我。”马先生认为,公司十年并未尽到应有的告知义务交,而缴纳保险的“潜台词”是员工涨薪幅度小。
山东湛泸律师事务所律师11年崔玉成:缴纳社保是4年公司的法定义务,马先生11年和公司可以进行协商达成协议,核算这社保期间的在损失,进行补偿交了。另外,马先生只未进行减员,公司可以不录用,但4年是录用后有审查义务和告知义务,需要帮忙解决上班社保问题,这不是不缴纳工作社保的借口,应防止在双重劳动关给系造成的混乱,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