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四季度,湖北省工商局对武汉、荆州、黄冈、随州、潜江、天门等地流通领域服装鞋帽类(纺织品)商品质总局量进行了抽查检验,按照《流通领工商局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的有关要求,在收到检验机构出具的暨检验报告5个工作日内暨,已向被抽检商品的标称生产企业邮寄了《流总局通领域商品质量抽工商局检结果送达书》、《检验报告》和《复检须知》。但有部分工商送达邮件被退回,现予公告送达(相关商品信息见附件)。
请相关商品生产者或者相关权利人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领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送达书》、《检验报告》和湖北省《复检须知》,逾期未领取的,视为送达;对抽检结果如有异议,应于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出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放弃此项工商权利。
湖北省工湖北省商局武汉市
2016年3月10日
行政管理 流通领域服装鞋帽类武汉市(纺织品)商品质量抽检无法送达抽检结行政管理果的商品名单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