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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非正常户处理
税务非正常户处理
一、非正常户含义吗:指已个体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在税有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的,并经税务机关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登记证务的,经综合及业务部门批准后认定为非正常户。
二、非正常户处理:税务登记
1.已办理税务副本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纳税申报,税务机登记证关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纳税人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临时可以个体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的规定处理。
2.纳税人负有纳税申报义务, 连续 3 个月所有税种均未进行纳税申报的,税收征管系统自动将其认定为非正常户,并停止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
3.对没有欠税且没有缴销发票的纳税人,吗认定为非正常户超过两年的,税务机关可以注销其税务登记证件。
4.对欠税的非正常户,税务机关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税务定 追征税款及 滞纳有金。
5.对非正副正常户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申报办理新的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限量供应发票。
6.纳税人信用等正副级被评为D级,并承担D级纳税人后果。
三、如临时何解除非正常户:已认定为非正税务常户的纳税人,就其逾期未申报及行为接受处罚、缴纳罚款,并补办纳税申报的,税收征管系 自动解除非正税务登记常状态,无需纳税人专门申请副本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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