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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个人的不动产缴纳的税款(个税缴纳查询)


答:《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 号,国务院令第 588 号于 2011 年 1查询 月 8 日修订)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第三条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个人10%至 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不动产幅度,租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人的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租赁据。第四条规定,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 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 12%。


《财政部 国家税务税款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不动产就业单位税款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 号)第二条规定,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个税订的租个税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查询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的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人的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缴纳的通知》(财税〔2009〕128 号)第一条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缴纳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综上,你公司在事先租赁个人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免租期由你公司按照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让子公司无租使用房产的应由子公司按照房产余值代缴房产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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