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对本市生源考生报考外个人所得税省市出差普通高校实行优惠政策的相关文件规定,今年继续对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并在秋季一次性招考录取阶段(本科普通批次、专科普通批次)被部分外省市高校录出差取的本市生源考生给予一次性经济补贴。具体发放办法如下:
一、本年度的一次性经济补贴从2021年10月8日开始办理。
三、下载“领款说明”“领款证明”等材料,仔细阅读领款说明,填妥相关信息。
四、考生在一次性高校报到注册后,将“领款证明”加盖该高校学生管理部门的公章,并由考生本人在“领款证明”上签名。
五、考生将准备齐全的材料,拍照生成图片文件(缴纳JPG格式),上传至“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考试报名”栏目下上海的“2021个人所得税年一次性经济补贴申请”中,照片要求清晰完整。
六、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在收到考生上传的材料,经补贴核对无误后,将分补贴批次发放补贴款。
七、因上海市教育考试上海院实缴纳行财政零余额账户管理,当年补贴截止发放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
八、列入经济补贴发放范围的外省市高校名单见《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列入一次性经是否济补贴发放范围是否的外省市院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