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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个税减免政策海南(家有残疾人员个税减免)




1. 免费旅游




全国很多景区对残疾人都是免门票的。这个政策虽然没有全国统一的强制性规定,不过各地都有落实,特别是一些知名景区,比如北京的故宫、颐和园,西安的秦始残疾皇兵马俑等等。一些商业化比较重的小景区落实并不好,对残疾人依然会收费,或者只收半价,这个需要到具体的景区官网查询。







2. 出行优惠




残疾人可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地铁、轻轨、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但各地方政府出台的政策不同各有差异。例如北京市、广州市、上海市、宜宾市、十堰市、大连市、武汉市、嘉兴市等早已经实施了聋人优惠或免费乘公交工具的政策。




残疾人搭乘汽车、火车、轮船、飞机,都可优先购票,并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




公共停车场所免收残疾人车辆停放费。




个别省份,比如海南省还对残疾人乘坐高铁出台了优惠政策。







3. 生活服务优惠




残疾人家庭的有线数字电视收视维护费,按照规定给予残疾优惠。




残疾人家庭安装电话、自来水、个税煤(天然)气等,只收取工料费。




这些项目往往涉及商业公司,很多单位不愿意提供优惠,残疾人去咨询往往告知没有此项家有,其实只要争取还是能得到的。




4. 生活保障




全国所有县(区、市)均已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纳入低保范围,同时健全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为农村低保、低收入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人提供低偿或无偿的集中托养和照护服务。




对于有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残疾人,免费配置康复辅助器具、进行手术矫治、开展康复训练。







5. 医疗康复补助




特困残疾人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补贴。




城镇残疾人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政府部门会有相应补贴,各地补家有贴程度各有不同。




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由财政补助。




残疾人在医疗机构就医挂号免交普通挂号费。




6. 辅助器具优惠




对贫困残疾人(肢体、视力、听力)免费适配辅助器具,残联会不定期赠送一些康复辅助器具。






7. 教育海南补助




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城乡贫困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子女,免收教材费,并给予适当的生活补贴。




在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基础上,针对残疾学生特殊需要,统筹资源倾斜支持残疾学生,提高补助水平;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实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学前教育和高等教育阶段优先资助残疾学生。




8. 创业就业优惠




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经营场所租赁、启动资金、设施设备购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由各地残疾人给予补贴和小额贷款贴息。




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可申请扶贫小额信贷,具体贴息标准参考各地贴息管理办法执行。




有条件的地区可多渠道筹资设立残疾人小额贷个税款风险补偿基金。




对信用良好的残疾人创业者经综合评估后可取消反担保。







9. 劳动者权益




除宣布停产残疾人和破产的企业外,有生产任务的海南企业,因生产经营出现困难,进行经济性裁员的企业,进行改组、改制的企业,一般不安排残疾职工下岗、裁员。




残疾人所在的单位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文化、艺术、体育和其他有益活动,其在集训、比赛、表演期间,视为出勤。



减免

10. 减免规费




凡残疾人本人从事手工业、商业、服务业、修理业等,规模较小的,登记费、个协会费、管理费减半收取;




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90%收取,个协会费适当政策收取政策。




经核实,确属家庭特别困难的残疾人从事经营活动的人员,各所报请局里同意后,可免收登记费、会费和管理费。




独资企业、合资企业中的残疾人就业人员达30%以上的,按福利企业对待,管理费按核定标准的70%收取。




残疾人领办独资企业、合资企业的,登记费减半收取。




凡残疾人本人从事图书、电子游戏、歌舞厅(卡拉ok)、台球、录像、影碟出租等经营,规模较小的,管理费免收。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残疾就业人员达30%以上(含30%)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50%收取。







11. 税收优惠




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残疾人员的所得,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报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




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用地,凡安置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的,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12. 法律援助




残疾人遇到侵害或民事纠纷,需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确要法律援助减免或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也可向指定的残疾人法律威权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或法律帮助,还可委托律师事物所或法人员律服务所办理有关事项。




如果当事人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需要提起上诉还可以向二审法院同级的法律援助机构、残疾人法律维权机构申请援助帮助,具体程序相同。







13. 养老保险补贴




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最低缴费标准由财政全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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