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全力配合做好社会各界捐赠工作,金华市红十字会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接收急需物资
(一)防护类用品
医用防护口罩(GB19083-2010)、医用外科口罩(YY0469-2010)、一次性医用口罩、N95口罩、防护服(GB19082-2003)、护目镜、医用帽、手术衣、防冲击眼罩、防护面罩、乳胶手套/丁腈手套(抗拉强度≥14MPa)、鞋套/靴套。
(二)消毒类用品
速干手消毒液(含醇和过氧化氢类或季胺盐类等)、84消毒液/消毒泡腾片。
(三)药品
1.抗病毒药
干扰素、奥司他韦、洛匹那韦、利托那韦、洛匹那韦利托那韦片、阿比多尔。
2.中成药
金花清感颗粒、连花清瘟、金叶败毒。
3.辅助用药
免疫球蛋白、甲泼尼龙。
(四)诊断类用品
手持红外体温测试仪、诊断试剂。
所有捐赠物资均要求渠道正规、资质齐全,保质期在6个月以上,由正规企业生产,包装完好无污损(因药品的特殊性,个人购买的零星药品等暂不接收)。
二、接收社会捐款
二、接收社会捐款
1.银行捐款:
户名:金华市红十字会
账号:0188 9900 1100 1472
开户行: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2.支付宝捐款
账户:jhhsz82114353@163.com
金华市红十字会↑↑↑
三、联系方式
现场捐赠地址:金华市红十字会1103办公室(金华市丹溪路968号金华商城二期写字楼11楼)。电话:0579-82114353
物资接收联系人:
毛慧云 15869260271
翁震涛 18757602371
捐款接收联系人:
陈 策 15958967113
徐燕飞 13735661665
四、有关事项
1.为方便开具捐赠票据,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款(物)人(企业)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捐赠物资的需提供捐赠意向书(样式附后)。
2.基于疫情防控需要,银行转账捐款为主要渠道,捐赠时请注明“抗击新冠肺炎”。
3.上述捐赠款物专项用于湖北省、金华市等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我们将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接收和使用捐赠款物,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4.金华市红十字会接收的捐款捐物不收取任何管理费用和手续费用。
金华市红十字会呼吁大家积极行动起来,充分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共同防疫抗疫,献出一份爱心!
附件:捐赠意向函
捐赠意向函
(模板)
金华市红十字会:
为应对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我(司)自愿通过你会捐赠资金人民币XX元(物资名称及价值),专项用于抗击疫情工作,所涉资金(物资)为合法所有且有权捐赠。
联系人: 电话:
附件:1.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资质证明
2.捐赠物资的介绍、质检报告、数量及价格
捐赠个人或企业名称:(签章)
2020年 月 日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