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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庄镇农商银行开户行名称(省庄农业银行开户行叫什么名字)

10月30日,满庄镇召开2019年居民基本医疗征缴工作会,各管区主任、各村会计、相关部门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满庄镇分管领导程传新同志指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是一项系统的民生工程, 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责任感;要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城乡居民参保意识;要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扎实推进;要把握时间节点,迅速行动,狠抓落实;要加强调度督查,及时传导责任和压力,表彰先进,问责后进,确保全镇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圆满完成。


岱岳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1、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


答:岱岳区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含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非本市户籍学生)。


2、外地户籍如何参加泰安市居民医疗保险?


答:已取得泰安市居住证,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居民;随父母(至少一方取得泰安市居住证)居住的非本市户籍的未成年人可随父母参加泰安市居民医疗保险。


持居住证参保的非本市户籍居民,须在取得居住证当年集中缴费期(非集中缴费期不予受理)缴纳次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自次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2019年居民医疗缴费标准是多少?


2019年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设两个档次:一档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10元,二档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按照一档缴费,享受二档医保待遇。


4、2019年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有哪些方式?


答:2019年居民医疗保险正常缴费人员可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到岱岳区农商银行的各营业网点或村级金融服务点缴费;新参保人员可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到户籍所在乡镇人社所办理参保登记。


5、新生儿如何办理居民医疗保险?


答:新生儿参保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及母亲身份证(非本市户籍的还需提供父母一方泰安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参保缴费。出生之日六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六个月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按新参保办理。


6、每年的缴费期是什么时间?


答: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下一年度集中参保缴费期,外出务工人员集中参保缴费期延长至次年2月底。缴费档次一经确定,年度内不予变更。


7、居民医疗保险如何补缴?


答:(1)鼓励居民按时连续参保缴费,2015年以来符合参保条件未及时参保或中断缴费的,可选择按二档(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按一档)全额补缴2015年以来欠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含财政补助部分),自补缴之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也可以选择不补缴历年欠费直接参保,等待期满后享受待遇。选择不补缴历年欠费参保,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的,只缴纳个人缴费部分,自缴费年度的1月1日起计算等待期;错过集中缴费期的,须缴纳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之和(外出务工人员在次年2月底前缴费的,只缴纳个人缴费部分),自缴费之日起计算等待期。2015年以来符合参保条件未及时参保或中断缴费的年限,每一年计算30天等待期。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已经计算过等待期的欠费年限在以后年度不再算作欠费年限,不重复计算等待期。


8、居民医疗保险住院的起付线及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按照一档标准缴费的参保居民在定点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一级和二级定点医院、三级定点医院住院,每次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600元、10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85%(基本药物为90%)、70%、55%;按照二档标准缴费的,每次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400元、8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85%(基本药物为90%)、75%、65%。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按照一档标准缴费,享受二档医保待遇。


9、如何申请居民医疗门诊慢性大病?


答:门诊慢性大病由定点医院医保科(办)受理,在本人住院医院申报的,提供身份证原件,由经办科室填写《门诊慢性病补助申报表》。未在住院医院申报的,提供身份证原件,近期定点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及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单等,由经办科室填写《门诊慢性病补助申报表》。甲类病种随时办理,医疗待遇当月享受;乙类病种由定点医疗机构按月组织审核鉴定,医疗待遇自审核通过后享受。


10、普通门诊的签约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答: 参保人员在每年1月与选定的门诊进行签约,一个医疗年度内不得变更,到期如需变更,参保居民可于次年1月到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变更签约手续。如不办理变更手续,原定点约定自动延续生效。


11、普通门诊的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就医,无起付标准。在其他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就医,起付标准为10元。一档缴费按40%的比例支付,医疗年度支付限额为180,自愿参与家庭医生签约的居民支付限额为200元。二档缴费按50%的比例支付,医疗年度支付限额为450元,自愿参与家庭医生签约的居民支付限额为500元。


12、居民医疗保险生育政策是什么?


答:参保居民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分娩时符合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资格的,按照一档标准缴费的,在定点生育医疗机构分娩限额为800元。按照二档标准缴费的,在定点生育医疗机构分娩限额为1300元。


13、如何办理转诊转院备案?


答:参保居民因病情需要到市外就医,经本统筹区域具有转诊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提出转诊意见,并填写《转诊转院备案表》,办理备案手续。因紧急抢救而转诊转院的,自转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凭急诊证明,按上述规定补办相关手续。对恶性肿瘤、白血病患者按规定办理了转院手续在市外住院治疗后,根据医院建议需回原治疗医院放化疗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一年内可办理简化手续,填写急诊住院备案表,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即可。


14、在市外非联网医院住院后如何办理报销业务?


答:在市外非联网医院住院发生的费用,患者出院后30日内携带住院病历复印件(医院主管科室盖章)、原始有效报销凭证、费用明细清单等材料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结算,对提供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限30日内按要求提供有效结算材料。


15、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如何规定?


答:一个医疗年度内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含1.2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的补偿;对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30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比例提高至70%;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部分,支付比例提高至75%;一个医疗年度内,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额提高至40万元。对符合农村贫困人口条件的参保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减半,医疗费用每段补偿比例提高5%,年度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50万元。


16、靶向药和特效药是如何补偿的?


答:居民使用经省统一组织价格谈判的抗肿瘤分子靶向药和治疗其他疾病的特效药品发生的费用,起付标准为2万元,起付线以上的部分给予40%的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资金每人最高给予20万元的支付限额。对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员不设起付标准。 17、居民发生无第三方责任意外伤害住院待遇如何规定?


自2017年1月1日起,参保居民因无第三方责任人意外伤害需住院治疗的,在入院3日内持《泰安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住院备案表》《个人承诺书》、门诊病历等材料报入住协议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经协议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审核合格的,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统筹基金按照同级医院报销比例的60%支付,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0元,符合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按照大病保险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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