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大早,老王就心急火燎地跑到小致办公室,“诉说”他最近遭遇的一件大事——
老王:我上个月取得4张发票300多万,后经查,是假发票,因此被罚了2万。
小致:被罚?被谁罚?
老王:税务局呀!税局以发票管理办法中,第十一条第(二)条为由,对我公司进行处罚。
小致:这是政策依据,具体的解释呢?
老王:
税局的解释是这样的:
首先,这些发票伪造、变造的发票;
第二,我们企业是受让方;
第三,我们企业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些发票是假的,而我们并没有去验证。
综上所述,所以对我公司进行罚款处罚。
小致:应当知道?你们当时没有查询发票吗?
老王:我当时也是以此跟税局争论了很久。但税局说,有这个网站给你们查询发票,为什么不去查询?
小致:以此为戒,以后要注意!
老王:对对对,以后拿到发票都要去查询了!
说到发票查询,最近上海税务局官网的发票查询界面有所变更,我们一起来看看——
1、 进入上海税务局官网——首页——我要查询:
2、公众服务——公众查询——发票查询:
3、选择相应的发票类别,输入发票代码、号码、开票日期、价税合计等相应信息:
4、查询结果示例如下:
注意:若您需要查询其他省份的发票信息,请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链接: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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