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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税四期、联网核查、社保入税,近期税局有大动作啦!抓紧自查

近期税局大动作!企业抓紧自查!


金税四期、联网核查、社保入税,近期税局一系列大动作!企业抓紧自查,否则,后果很严重!


一、重磅!金税四期 联网核查开始!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2020年12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告,采购目的主要是实现金税四期决策指挥端等相关配套功能,这意味着此前关于“金税四期上线”的传闻即将变为现实。

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截图

基于技术手段的不断升级,金税四期上线后,其功能将会更为全面。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通过系统可以核实企业是否纳入税务管理,以及具体纳税人状态(开业、注销、非正常、非正常注销)等,方便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识别企业身份,及时发现企业注销、非正常经营等异常情形。


毫无疑问,我们即将迎来一个新税收时代,面临的监管也将更为严格,那些不按时、按需、按量、缴纳税款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甚至是个人,都会成为被关注的重点。


二、社保入税,征管系统大升级!


社保入税后,配套的征管系统将有以下的改变:

1、税务机关将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开展涉税风险控制,税务、工商、社保随时合并接口,企业人员、收入等相关信息互联;
2、社保、个税申报数据将实现全面比对,一旦发现异常,将成为重点稽查违规企业。

随着金四系统的上线,企业要注意这些违规行为别再有!如果出现这6种行为,查到必被罚。


①没有在用工之日起30天内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


《社会保险费》规定,用人单位没有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将承担行政责任,同时劳动者也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赔偿。


②自变更或终止之日起30天没有办理社会保险变更或者注销登记


《社会保险费》规定,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否则,将面临罚款。


③不按实际职工人数缴纳社保。


不给试用期员工交社保、甚至劝员工自动放弃社保,都有风险。《保险法》和《劳动法》规定,员工在试用期也要缴纳社保。员工“自愿”放弃社保,企业也是不能免责的!


④只按照岗位工资缴纳社保,未将奖金和绩效计算在内。


社保的基数是所有的工资性收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规定,只有特定的17项收入不计入社保基数,而年终奖和绩效是应该计入到基数中的。


⑤不给员工上全险,或者只交工伤保险等


这种行为只要进行对比,也是非常容易被稽查出来的。


⑥长期按照最低基数缴纳社保。


社保基数按照职工上一年度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同时,还要与社平工资对比。


①职工上年平均工资<当地上年社平工资60%,按社平工资60%为基数。


②职工上年平均工资>当地上年社平工资300%,按社平工资300%为基数。


③职工上年平均工资在社平工资的60%~300%之间,按职工上年平均数为基数。

在实际操作中,很多企业直接按照最低基数缴纳,注意,社保入税后,将与工资发放数、个税申报基数、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工资薪金”进行比对,差异过大的,将面临稽查风险。


三、企业这7个方面会被重点稽查!


1、企业的收入


有些企业利用私户、微信、支付宝等收取货款来隐匿部分收入,或存在大额收款迟迟不开发票,或给客户多开发票等等,注意了,以后还这样操作可要小心了! 金税四期不仅仅通过你申报的数据,来核实是否异常。可能还会通过企业银行账户、企业相关人员的银行账户、上下游企业相关账本数据、同行业收入、成本、利润情况等来稽查比对。 且央行早已施行了大额现金管理试点,公转私、私转私都将会严查!


2、企业成本费用


主营成本长期大于主营收入;公司没有车,却存在大量的加油费;差旅费、会议费、咨询费等异常;工资多申报或少申报;买发票;多结转成本,后期红冲或补发票;计提了费用却迟迟没有发票等等…这些都是严查的重点。


3、企业的利润


报送的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勾稽关系有出入;利润表里的利润总额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利润总额有出入;企业常年亏损,却屹立不倒;同行业利润偏低等等。


4、企业的库存


金税四期上线后,企业库存会进一步的透明化,企业进多少货,出多少货,还剩多少货,可能比你自己还清楚,如果库存账实不一致,企业务必引起重视,及时查找原因。 在此提醒企业一定要做好存货管理,统计好进销存,定期盘点库存,做好账实差异分析表,尽量避免库存账实不一致。


5、企业缴纳的税额


增值税收入长期大于企业所得税收入;税负率异常,如果企业平均税负率上下浮动超过20%,税务机关就会对其进行重点调查;企业大部分员工长期在个税起征点以下;员工个税申报表中的工资与企业申报的工资不一致;实收资本增加,印花税未缴纳;盈余公积转增资本,个人股东却未缴个税等。


6、企业的银行账户


在2019年实施了“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纳入到了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实施信息共享及核查通道。 税务局、银行等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核实企业纳税信息及纳税人营业状态等情况。


7、企业的社保


试用期不入社保;代别人挂靠社保;未足额或未缴纳社保;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就没有收入;不签合同就不缴社保;档案未转就不给交社保等等,以上情况通通属于违法。


四、预防年底查账,这8个行为要杜绝!


1、不交社保或少交社保


社保入税后,税务部门会增加对社保缴费的监管,如果企业社保费缴纳标准与个人所得税申报基数、企业所得税扣除基数等数据比对的话,那么,企业存在的税收风险很容易被发现。


因此,今后,企业不交社保或少交社保将面临巨大的风险!


2、延迟确认收入


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但有些企业为了少交税,推迟开票时间,甚至不开票、少开票,滞后申报等,这些都是税务稽查的重点。


3、没有发票,只有内部单据的


毋庸置疑,白条入账是最危险的,还有涉及损益类科目,只凭借合同或者收据入账,没有发票的,轻则纳税调增,重则罚款交滞纳金。


4、库存与账面不一致的


大数据比你自己更了解你的库存状况,开票软件已经增加了商品编码,进了什么货,进了多少,什么型号的,出了什么货,出了多少,出了什么型号的,金税三期都了如指掌!


税局来稽查,会实地盘查,然后,与账面核对,与申报表核对,一旦有问题,企业就会涉嫌偷税。


小编提醒,构成偷税罪的,补税交滞纳金,还会被处5倍以下罚款,严重的会追究刑事责任!


5、虚列工资,只计提不发放的


有些公司自制的工资表,没有审批,也没有相关人员的签字,更不走银行账户而是用现金发工资,还有工资表中人员工资长期为5000元,这些都是被稽查的对象。


甚至更有甚者,冒用他人信息列入自己公司名下,虚增人员从而达到虚列工资,多计费用,减少利润,减少缴纳税款的金额的目的。


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虚列工资实施偷逃税是税务部门严厉打击的违法行为,既涉嫌偷税产生罚款、达到标准还将被纳入税收“黑名单”,也可能因冒用个人身份信息被公安部门处以行政处罚。


6、通过其他应收款转账的


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较大,很容易引起稽查人员的警觉。该公司很可能利用公转私,私转公来隐匿收入,从而偷逃税款。


7、会计凭证与原始凭证报销内容不符的


例如:将报销的业务招待费的发票计入会议费中,打算在汇算清缴时多税前扣除一部分费用,少交企业所得税。


这样做也会被重点稽查,甚至以此为突破口,发现其他问题。


8、转增资本未交印花税的


印花税虽小,但却是重点稽查的税种,尤其是公司转增资本很容易忽视缴纳印花税。


例如:某科技类上市公司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披露,2018年因未按规定就以前年度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增加部分申报缴纳印花税,被主管税务机关处以相应印花税税款50%的罚款,补缴税款并缴纳罚款近3万元。

对于金税四期、联网核查、社保入税,近期税局一系列大动作,大家有什么看法?欢迎在留言区讨论哦,感谢大家的关注与支持。[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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