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代理记账 >

2021年施行的个人所得税政策,你get!到了吗?(附超详细说明)


为进一步支持稳就业、保就业、促消费,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2020年12月4日晚,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

公告中明确指出: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应当按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相应纳税人的备注栏注明“上年各月均有申报且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字样。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具体操作呢?下面,我以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操作为例,讲讲具体操作步骤(个人自行申报手机APP端):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