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发力纠治“四风”,确保济宁全市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杨国锋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等问题。2020年6月至11月,杨国锋负责学院某基建项目期间,先后2次收受投标方所送礼品,并接受该投标方宴请。2021年12月,杨国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曲阜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孔祥龙“私车公养”、公车私用问题。2021年10月至11月,孔祥龙先后3次安排驾驶员为其私家车加油,共计花费970元,经其审批后在单位报销。2022年1月18日,孔祥龙安排驾驶员使用公车为其办理个人事务。2022年4月,孔祥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泗水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开发事务中心房产测绘事务科科长翟自强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21年9月16日,翟自强收受某房地产公司负责人所送礼金1000元。2021年11月,翟自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汶上县民泰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林英波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无公函接待问题。2019年9月至2021年8月,汶上县民泰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无公函接待外单位考察、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人员,累计支付接待费用3.9万余元。2021年12月,林英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梁山县疾控中心卫生监测科科长耿庆军借公务之机带家人旅游等问题。2021年6月20日,耿庆军被抽调参与工作督导期间,借对微山岛镇督导检查之机,携带家人乘坐公务用车免费进入微山岛景区参观游玩。耿庆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1月,耿庆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赔相关费用。
来源:济宁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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