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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医疗保障局(厦门医疗保障局官方申请入口)

各有关单位、各参医疗保人员: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医保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的要求,方便群众跨省异地就医,按照国家和福建省医保局的统一部署,厦门市医保信息系统将停机切换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医疗台。为确保工作顺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系统官方切换时间


(一)停机时间:2021年10月26日0:00起官方,原厦门市医保信息系统停止运行,暂停各渠道医保业务办理,包括各定点医药机构门诊、住院和药店购药医保结算业务(含跨统筹区联网)。


(二)开机时间:2021年10月30日24:00起,申请恢复厦门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门诊、住院和药店购药医保结算业务(含跨统筹区联网),其他医保业务服务视上线国家平台情况逐步恢复。


若因福建省技术衔接等特殊原因,需继续延迟开机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医保服务指引


(一)系统停机切换期间,厦门市参保人员在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门诊医疗费、购药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待上线国家平台后到原就诊或购药的定点医药机构按规定冲正结算,冲正结算截止时入口间至2021年12月31日;住院就诊暂不办理医保入、出院,待住院结算业务功能恢复后,再补办医保住院相关手续。


(二)2020医保年度(即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期限统一延长至2022年5月31日。


(三)原公共服务系统的各项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服务(厦门医保官网网厅、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E政务自助机、I厦门、闽政通、福建省网办事大厅等),从2021年10月26日起暂停使用,视上线国家平台情况逐步恢复。厦门


(四)厦门市家庭共济功能停止使用,原绑定的家庭共济关系迁移为福建省家庭共济关系,家庭共济功能和使用方式参照福建省家庭共济账户执行,启用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他说明


厦门市各医疗保障部门、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及其他相关单位要做好答疑解惑工作,引导参保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办理医保业务和有序就医。厦门市将积极与上级部门和平台技术公司协调沟通,督促尽快完善功能。本次停机带来的不便,敬请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和社会各界谅解,我们诚挚感谢大家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如有疑问,请与厦门市各医保经办机构咨询,联系电话如下:


统一咨询电话:05保障局92-12333


市级医保经办窗口:0592-7703314


思明区医保经办窗口:0592-5196903


湖里区医保经办窗口:059厦门2-53申请83431


集美区医保经办窗口:0592-6195538


海沧区医保经办窗口:0592-6809270


同安区入口医保经办窗口:0592-7保障局558116


翔安区医保经办窗口:0592-7688002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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