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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资产质保金减值(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信用减值损失)

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 公司部分诉讼请求不能得到支持,则存在部分应收货款不能收回的情形。从而可能导致应收货款少计提坏账准备的风险,对公司后期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 公司诉讼请求虽全部得到支持,但可能存在无法执行、执行困难或执行时间过长等情况,导致公司回款成本加大,此种情况也可能导致公司未来业绩受到拖累。


● 如果公司诉讼请求全部不能得到支持,公司将面临剩余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的风险,对公司后期的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 以上情况,除了对公司当期业绩造成负面影响,也会对现金流造成一定冲击。


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上海锐镁的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背景情况概述


2019年7月,基于一汽解放对于孚能科技动力电池产品的需求,且上海锐镁向一汽解放提供包含公司动力电池在内的三电产品,公司与上海锐镁签订了《汽车零部件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公司向上海锐镁提供动力电池系统。


2019年11月、12月,孚能科技、一汽解放、上海锐镁三方先后签订《会议纪要》和《三方协议》。其中约定,2019年公司须按照一汽解放的生产计划保证供应8000套电池系统;其中1~2000套电池系统款项上海锐镁需在收到一汽解放货款后6个月内向公司支付,在上海锐镁不能按约定支付公司货款的情况下,一汽解放将监控对上海锐镁的账款;其余2001~8000套款项由一汽解放直接向孚能科技付款。


公司已按相关合同或协议约定在2019年12月31日前向上海锐镁、一汽解放供货8000套电池系统。截至目前,一汽解放尚未支付827套电池系统款,上海锐镁尚未支付2000套电池系统款。


公司已将一汽解放、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上海锐镁作为共同被告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春中院”)、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中院”)提起诉讼,事件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 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


公司2021年4月曾与上海锐镁签署相关协议,约定上海锐镁分期支付货款,首笔货款应于2021年12月30日前支付。但公司近期发现上海锐镁有两个生效判决,共计金额1,490.72万元,同时上海锐镁已被列为被执行人。随后公司对上海锐镁进行沟通回访及多方面了解情况,认为上海锐镁还款能力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针对上海锐镁事项进行充分评估后,对上述一汽解放代付款项和上海锐镁直接支付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对上海锐镁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一汽解放代付部分与未结算金额差异66万元系质保金未结算导致。


三、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期对上海锐镁应收款项计提单项减值准备7,152.53万元,减少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不考虑所得税)7,152.53万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会计处理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四、 相关审核意见


(一)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并经减值测试后对上海锐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应收款项计提相应减值准备。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依据充分,公允反映了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该业务相关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合理。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决策程序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该业务相关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该业务相关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五、 风险提示


由于以上两个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可能存在以下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


情况一,公司部分诉讼请求不能得到支持,则存在部分应收货款不能收回的情形。从而可能导致应收货款少计提坏账准备的风险,对公司后期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情况二,公司诉讼请求虽全部得到支持,但存在无法执行、执行困难或执行时间过长等情况,导致公司回款成本加大,此种情况也可能导致公司未来业绩受到拖累。


情况三,如果公司诉讼请求全部不能得到支持,公司将面临剩余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的风险,对公司后期的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以上情况,除了对公司当期业绩造成负面影响,也会对现金流造成一定冲击。


特此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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