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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内蒙古(内蒙古自治区小规模纳税人普惠政策)


据介绍,此次新出台的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政策涉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共8个税种、两个附加,政策优惠期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共三年。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放宽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至10万元。进一步放宽了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将年应税所得额由原来的不超过100万元,提高至不超过300万元。加大了优惠力度,进一步增强纳税人获得感。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增值税免税标准提高的同时,授权省级政府最高可按50%的比例减征地方“六税两附加”,覆盖了小规模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主要税种。另外,还规定了政策可以叠加享受,已享受地方税及附加优惠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还可叠加享受本次地方新出台的减征优惠。


与此同时,该政策面向自治区境内各类企业和市场主体,政策涉及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5个税种,还涉及5项收费,全区100多万户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将收到减税降费的“红包”,每年减轻企业税费负担70亿元,三年累计减税降费2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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