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是企业经营发展的金字招牌,纳税信用则是这个金字招牌最亮丽、最厚重的底色。冯世洲介绍,近年来,烟台市税务部门在纳税信用管理方面,主动融入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局,强化纳税信用结果社会化应用,做实“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动态开展纳税信用修复工作,严格开展信用等级奖惩措施。同时,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春雨润苗”专项行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等活动,通过“银税互动”增值利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健全银税合作机制,加强与地方银保监、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沟通交流,加大银税合作力度,形成税务、银保监、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工作机制,把纳税信用转化成融资信用。
特别从2018-2020三年的历史数据来看,烟台市共有5703户纳税人连续三年获得A级纳税信用评价,这是企业良好纳税信用的最直观体现,是企业创造社会财富、履行社会责任的最好证明,更是价值不可估量的优质“无形资产”。
另外,烟台市税务部门在此提醒广大纳税人,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发布后,对于2020年发生的逾期申报缴税等四类失信情形,纳税人能够主动纠正且符合有关条件的,仍可在2021年底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纳税信用修复申请,改善自身纳税信用状况。
冯世洲表示,下一步,全市税务部门将本着税企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更加突出纳税人的主体地位,还权还责于纳税人,使纳税人更加重视自身的纳税信用等级,不断提高纳税遵从度。建立“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优化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工作,从经验式管理向科学精确服务转变,通过大数据运用开展“预扫描”、“预提醒”纳税信用管理新模式,不断提高纳税信用的社会认知度,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激发纳税人的诚信纳税意识,建立以“信用 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