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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权限(县级发改部门项目审批权限)

大家好,这里是工程通网,您现在正在收看的是工程通网创办的投资项目百科栏目,今天给大家讲解的百科词条是:节能审查的审批权限。



上期讲到今天的投资项目百科词条是:审查审批节能报告的部门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7年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规定,节能审查由地方负责审查的机关审查,地方的审查机关有发改委、工信委。


节能审查的审批分为三个层级,一个是省发改、工信部门,一个是市发改、工信部门,一个是县发改、工信部门,也就是说节能审查由三级审批。


省级发改部门、工信部门审批的项目有:综合能耗5000吨标煤以上或者年耗电量2500万度以上的项目,由省级发改或者工信部门审批。


还有一种是两高项目,由省发改或工信部门审批。


还有一种是国家审批的项目,也是由我们省发改还有工信部门审批。



那么实行分级审批的项目有哪些?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煤至5000吨标煤,或者年耗电量500万度至2500万度的项目,实行分级审批,分级管理,也就是说,哪一级立项由哪一级审批。


如果这个项目属于省一级立项的项目,那就由省一级的发改或者工信部门审批;如果属于市一级立项的项目,那就是由市一级的发改还有工信部门审批;如果是县一级审批的项目,那就由县一级的发改和工信部门审批,原则上都是分级审批,也就是同级审批的一个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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