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1号
全文有效
2021.1.13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等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已开始受理扣缴义务人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业务。现将有关办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办理时限
2021年3月30日前。
二、办理渠道
附件: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线上办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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