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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是什么(海关进口关税和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怎么看货物货款)




具体分两种情况






此情况由于海关缴款书抬头只有一个缴款单位,而缴款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具有唯一性,因此税务机关会直接将海关缴款书电子信息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综合服务平台”)直接推送给纳税人。纳税人只需在综合服务平台上对查询到的单位抬头的海关缴款书电子信息进行用途确认后,即可办理后续增值税纳税申报或出口退税事宜。原通用数据采集软件采—集电子税务局通用功能上传海关缴款书明细信息操作模式目前已停用。




系统操作:登陆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抵扣勾选—发票抵扣勾选,发票类别选择“海关缴款书”,点击查询,进行勾选确认。







情况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注明两个缴款单位信息的海关缴款书




此情况由于代理进口单位和委托进口单位均有可能成为抵扣或退税主体,因此取得海关缴款书原件的缴款单位应当上传海关缴款书信息,经系统稽核比对相符后,纳税人登录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原采集渠道目前已停用。  




系统操作:登陆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抵扣勾选-海关缴款书采集,凭证数量较少的可选择“人工录入”,数量较多的可选择“批量导入”功能采集,采集完成后需要等待税务机关与海关系统交叉稽核比对结果,需要等待一定时间后再去查询缴款书的稽核结果,非实时。







比对结果异常处理方法




1、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的海关缴款书


纳税人应当持海关缴款书原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修改或核对。属于纳税人数据采集错误的,数据修改后再次进行稽核比对;不属于数据采集错误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核对,主管税务机关会同海关进行核查。经核查,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实际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的,纳税人登录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2、稽核比对结果为重号的海关缴款书


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查。经核查,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实际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的,纳税人登录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3、稽核比对结果为滞留的海关缴款书


可继续参与稽核比对,纳税人不需申请数据核对。




常见问题:




Q1


问:取得的海关缴款书只有一个缴款单位,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中也查询不到信息?


答:纳税可以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中“海关缴款书采集”模块录入对应海关缴款书信息申请稽核比对。




Q2


问:先前已经通过原渠道采集上传申请稽核比对的海关缴款书,如何确认进项抵扣信息?


答:纳税人在申报2020年1月及以后属期增值税时,税务机关会将前期纳税人已经上传并且稽核比对相符的海关缴款书信息推送至综合服务平台。纳税人在综合服务平台对查询到的海关缴款书电子信息进行用途确认后,即可办理后续增值税纳税申报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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