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2021〕7号
中华全国总工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了适应工会组织财务改革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工会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法规,我们对2009年颁布的《工会会计制度》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工会会计制度
http://kjs.mof.gov.cn/zhengcefabu/202104/t20210421_3689673.htm
财 政 部
2021年4月14日
信息来源:财政部
强烈推荐
《数据师》项目(企业方向)招生简章
《数据师》项目(行政事业单位方向)招生简章
【第二期】关于举办2021年财经热点、焦点专题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2021年宏观经济政策及PPP项目最新政策解读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项目审计研讨班”的通知
2021年高级会计资格考评辅导班招生简章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同等学力申硕培训招生简章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