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代理记账 >

增值税抵扣发票平台山西(山西省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

发票一:桥、闸通行费的定额发票


比如:


我公司车辆通过桥,支付桥、闸通行费105元。


答复:


不用认证,可以计算抵扣增值税=105/(1 5%)*5%=5元


参考:


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第七条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按照以下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二)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 5%)×5%


(三)本通知所称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发票二:桥、闸通行费的定额发票



比如:


我公司业务员出差回来报销汽车票103元。


答复:


不用认证,可以计算抵扣增值税=103/(1 3%)*3%=3元


参考: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六、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 燃油附加费)÷(1 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 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 3%)×3%


发票三: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


比如:


我公司购买农产品取得一份免税的农产品销售发票10000元。


答复:


不用认证,可以计算抵扣增值税=10000*9%=900元


参考: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


自2017年7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


2、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规定: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