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代理记账 >

东莞税务局在线咨询(广东东莞市税务局官网)


莞香花开的粉丝们


(同时发送到后台并留下联系方式)


小编将从留言中选出有代表性的热点问题


提交到“阳光热线”


直接解决您的问题!


3月23日上午10点30分,东莞市税务局负责人将带队走进“阳光热线”直播室,现场回答广大听众、网友的提问,并与大家进行在线交流。对于现场无法处理的问题,将在7个工作日之内做出具体回复。


(小编注:烦请各位小伙伴把问题多发一份到后台并留下联系电话,不然小编无法核实情况并告知回复结果。)


本期嘉宾


◆东莞市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曹益镇;


◆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陈子彬;


◆所得税科科长黄焱;


◆财产和行为税科科长陈建明;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科长黄浩权;


◆征收管理科科长方永贞;


◆纳税服务中心主任郑志强;


◆第二税务分局局长蓝仕华;


(注:最终上线嘉宾名单以现场为准)


往期问题回复


上期问政东莞市市场监管局的小伙伴们注意了!你们的提问已经有了答复!


(上下滑动查看)


1


网友:投诉东莞市钜隆房地产有限公司就东逸湾二期,欺诈销售业主: 1,陈锡稳局长与钜隆(法人陈锡年)之间什么关系? 2,销售合同里的补充协议中存在霸王条款,业主将此信息反应到大朗工商局,并得到该工商局员工的认同。但未得到任何代表工商的有意义的回复。3,L型小区,绿化都未达标,却以花园小区宣传并定价。除发改委失职外,工商局未在价格方面起到监督作用,听之任之,毫不作为。 4,"大花园,大社区"的虚假宣传。已属欺骗销售。这和工商局一点关系都没有么?如果有,你们大朗工商局收到百姓投诉后,你们做了一些什么? 5,从网上搜一下,该公司这些年的事迹。真是"庆竹难书"。你们这些部门是有多少利益关系?才让它为所欲为这么多年?


东莞市市场监管局: 您好,具体问题回复如下:1、经核查,陈锡年为东莞市钜隆房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其和我局陈锡稳局长无任何关系。 2、有关霸王条款的问题,经调查,被投诉方的《商品房销售合同》补充协议中的部分条款涉嫌违反《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已对被投诉方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案件正在处理中,我局已将处理情况告知投诉人。 3、经向住建部门调查,纠纷涉及的东逸湾花园(北区)在销售时已取得住建部门的预售许可以及发改局的住房销售价格备案,并在许可范围内销售,未发现在价格方面存在违法行为的情形。 4、有关虚假宣传的问题。经调查,上述楼盘的立项和销售均通过了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查,且被投诉人在销售现场已经按照住建部门的要求对两个楼盘是不同的独立项目及有关购房风险提示进行了公示。经对当事人的调查,暂未有证据表明当事人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或者授权第三方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另一方面,我局已要求投诉人提供详细的证据资料,投诉人只提供了两家第三方房产中介在其网站上发布的涉嫌虚假宣传行为的证据。鉴于该两家第三方房产中介及其网站所在地是深圳市和广州市,根据相关规定,我局已经将该涉嫌违法线索发函第三方中介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且已经将该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2


网友:《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实施后,工商局不管汽车消费投诉,汽车消费者也是一名消费者,怎么就不能享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了呢?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只要是4S店的”三必”必须店内上保险,必须上指定险种,必须上指定的公司 ‘“ 针对以上,我想问下工商局领导,2014年3月15日,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新消法”是一个上位法,法律权力是大于商务部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简称《办法》,从该《办法》实施后国家工商总局并没有相关文件要不再受理汽车销售类消费侵权行为,按《新消法》作为一个消费者,我们就应该享受该法保护。


东莞市市场监管局: 您好,《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县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进行监督定理。消费者如在购车过程中遇到经营者强制消费、捆绑消费等问题,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向商务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如向我局投诉举报,我局会依法受理处理。消费者可收集相关消费凭证和证据资料,到各市场监管分局进行投诉举报,或直接向12345政府服务热线投诉举报。


3


网友:我2018年6月东莞虎门宝昌买了一台宝马525Li轿车,一万公里时,方向盘抖动,在4s店保养,未解决问题,现已三万公里,经检测轮毂严重变形,4S店拒绝免费跟换,承认轮毂属于三包范围,但直接推说轮毂变形为人为问题,不予质保,请问我们如何维权,网上查询,此故障发生较多,应属于设计问题!


4


网友:发生电梯事故应该怎么办?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