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代理记账 >

增值税留抵不退税能结转下一期吗(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可以不退吗)

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指的是一般纳税人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的进项税额。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就是对结转下期抵扣的进项税额,予以提前退还,是实实在在的税收政策红利。现在将增量留抵退税政策梳理成表,快来一起学习吧!


适用


1、留抵退税条件中的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以纳税人什么时间点的纳税信用等级为准?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 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的规定,留抵退税条件中的“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以纳税人申请留抵退税时的纳税信用等级为准。


2、申请留抵退税前需要完成当月的增值税申报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0号)第三条的规定,纳税人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可以办理留抵退税。


3、纳税人已经办理过增量留抵的退税,如果再次满足退税条件,如何确定连续期间?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八条第(六)项,按照本条规定再次满足退税条件的,可以继续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但本条第(一)项第1点规定的连续期间,不得重复计算。


4、享受了即征即退政策还能申请留抵退税吗?


答:不可以。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规定取得增值税留抵退税款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相关税种 >


自2021年9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中第二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6号)中对此又做了更加明确的规定:


纳税人自收到留抵退税额之日起,应当在下一个纳税申报期从城建税计税依据中扣除。


留抵退税额仅允许在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确定的城建税计税依据中扣除。当期未扣除完的余额,在以后纳税申报期按规定继续扣除。


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更正、查补此前按照一般计税方法确定的城建税计税依据,允许扣除尚未扣除完的留抵退税额。


相关文件>


审核:市局货物和劳务税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