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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提房地产税法(房地产税可能超出想象)


不过,虽然政府工作报告中并未提及,但5月中旬国务院发布的重磅文件——《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中,就明确 “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从“稳妥”转变为“稳步”再回到“稳妥”,官方对房地产税立法的态度为何转变?那么,在当前条件下,房地产税是否适合立法?房地产税的推出又需要哪些基本条件呢?


专家称今年或不涉及房地产税立法启动 代表、委员也提得少


但贾康也表示,现在也没有任何信息表明,原来人大发言人明确宣布的,本届人大任期之内要启动房地产税立法的时间表有所改变,今年如果不启动,后面还有本届人大的两年任期,我们可以拭目以待。


中银国际研究有限公司董事长曹远征在本场直播上也表明观点称,对于今年来说,最重要的一点,房地产产业最重要的是体制的改革而不是房地产税收的增加,是土地制度、住房制度的改革给农民工进城化增加发展的潜力,有了财产,才有了财产税的增收基础。


记者注意到,与去年两会相比,今年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也较少提到房地产税的话题,即便有也大多针对企业的房地产税,且是在当前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之下,结合政府加大减税降费的背景提及的。


比如全国政协委员、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认为,拥有大面积土地、厂房等不动产的制造业企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支出负担较高,因此,建议减免制造业企业生产用房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全国政协委员、海南省工商联主席、海马集团董事长景柱也建议,应对亏损的高新技术企业免征当年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地产税试点效果不明显 经济调整期不具备征收条件


恒大研究院在一份研究报告指出,我国房产税最早于1950年开始征收,直至2018年房地产税立法工作列入五年立法规划,其改革一直在曲折中前进。2011年,上海和重庆率先对个人住房征税,但效果并不明显,从税收效果看,2018年沪渝两市房产税收入分别为213.8亿元和67.3亿元,分别占各自地方税收的3.4%和4.2%,占各自土地出让收入的11.1%和3.2%。从市场效果看,房产税试点开始后,对比2011-2012年部分重点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沪渝未出现独立走势。


恒大研究院认为,在经济稳定发展、房地产市场健康运行时期出台房地产税,边际影响最小,更容易被市场所接受。当房地产市场上行时,房地产税预期成本远低于房价和房租上涨的预期收益,征税虽不会对市场产生重大冲击,但目前市场继续上行带来的风险也越来越大。当市场下行,一方面持有房地产的预期损失放大,另一方面也强化了政府调控和房价下跌的预期,使得持有者更急于脱手,加速房价下跌。


显然,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带来较大冲击之时,房地产税立法并不具备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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