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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

日前,广东省东莞市人社局制定出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等级评定暂行办法,深入推进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诚信体系建设,提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守法经营、诚信服务意识,创建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和信用环境。


有意申请的人力资源机构,可在诚信服务等级评定工作开始后,向所属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人社分局提出申请,镇街(园区)人社分局受理申请并进行初审。东莞市人社局负责对诚信服务等级进行组织评定和公示公布。原则上诚信服务等级评定工作每年开展一次。(李梦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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