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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合并免征增值税(不动产增值税和营业税区别)


1、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提高后,销售不动产怎么预缴增值税?


2、赡养老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标准扣除方式,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


3、新建的房屋怎么征收房产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规定:关于新建的房屋如何征税?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4、纳税人销售货物,以外币结算,按哪个汇率换算成人民币缴纳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按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


5、小规模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或者服务业务,怎么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不再分开核算,应合并计算适用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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