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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会议费管理办法(云南省会议费管理办法2019)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0年3月31日至5月20日,州委第四巡察组对州国资委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0年6月18日,州委第四巡察组向州国资委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四个意识’不强,贯彻落实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力”的整改情况。


1.针对“政治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班子建设。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整体政治素养,发挥班子效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强化理论学习,做到知行合一。建立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会议第一议题,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三是坚持“实”字当头落实规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推进州属国有企业改革,帮助企业解决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的问题。


3.针对“执行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中共大理州委 大理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大发〔2020〕4号)要求,研究拟订“一企一策”组建方案,报经州委、州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完成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等五个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工作。二是切实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三是根据市场规律,指导整合后的州属国有企业结合职能定位,坚持市场化导向,推动实体化转型,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4.针对“大局观念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中共大理州委 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州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实施意见》(大办发〔2017〕39号),摸清资产底数,规范资产处置,提高监管水平。二是建立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切实解决经营性国有资产存在多头管理、产权不明、职责不清等问题,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三是结合州县国有企业情况,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做好全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上报工作,为上级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管理提供依据和参考。


(二)关于“党的领导弱化、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党委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大理州国资委党委工作规则(试行)》并严格执行。二是对涉及企业重大事项的工作议题,事先由挂钩联系企业的委领导和对应业务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提出,报主要领导审签后,再提交会议研究。三是提交会议研究的议题,原则上由议题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汇报,主要负责人因工作原因不能参加的须书面报告党建办公室批准。四是把上会议题材料提前一天送达参会人员阅知。


2.针对“帮助解决困难问题少”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国企改革和加强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建立委领导挂钩联系企业党组织工作机制,深入企业开展调研,通过现场办公、解疑释惑,督促企业推进改革任务和党建工作的落细落实。二是结合州属国有企业改革,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听取州属企业领导班子、干部职工代表对经营业绩考核、薪酬分配制度制定、企业财务风险防控监管等重点工作的意见建议,坚持问题导向,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倡导并落实“企业不下班、机关不休息”的工作理念,打造国资阵地,构建温馨之家。


3.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履行主体责任。严守“旗帜鲜明讲政治”的要求,牢固树立“国资部门首先是政治机关”的理念,落实委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和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建立委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企业党组织工作领导机制,强化指导督查,全面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二是强化理论学习,筑牢信仰之基。通过制定学习计划,强化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党务工作者培训,多形式组织开展《宪法》《公司法》《国有资产管理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史、新中国史、国资监管业务知识的学习,开展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3次。三是加强舆情信息工作。完善舆情处置预案,加大信息宣传工作,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四是加强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工作。认真传达学习州委网信委第一次会议精神,加强行业内网评员队伍建设,由党建办主任兼任网评员,切实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工作。


(三)关于“担当意识不强,对州属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缺失”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监督机制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管理监督机制,履行好出资人职责,落实资产收益和参与重大决策等出资人权利,维护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二是依法制定或参与制订州属国有企业公司章程,严格依照公司章程行权履职。三是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要求,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持续推进国有企业调整优化组织结构,对州属企业产权登记户数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逐一进行检查规范。


2.针对“考核激励机制不科学不合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由分管委领导带队,深入企业调研,认真分析研究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采取多种方式探索完善导向清晰、层次分明、重点突出的中长期激励机制。二是坚持行业对标,突出考核重点,把利润、税收、就业、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国有资本收益、完成州委州政府重大专项任务、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等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发挥业绩考核引领作用,把考核评价结果作为企业领导人员薪酬与激励、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


3.针对“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州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发挥作用。二是完善管理监督机制,履行好出资人职责,制定“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对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做到时时监管。三是定期开展对企业财务风险、资金风险的调研分析,加强日常动态监测和风险提示,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注重防范企业经营风险。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针对“不重视党建工作”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针对国企党建存在的“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的工作和战斗力。二是规范推进“党建入章”工作,指导州属企业完成公司章程修改工作,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在州属企业集团层面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基础上,深入推进二、三级公司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做到应进尽进。


2.针对“对国企党建领导、指导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把党建工作纳入企业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强化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并将考核结果与企业领导人员薪酬挂钩。二是牢固树立人才强企理念,加强企业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通过招聘高校毕业生、接收退伍军人安置、市场化选人用人等方式,把优化人才结构和培养年轻干部结合起来,多形式多层级增辟用人通道,州属企业增加干部职工40余名。


3.针对“机关党建工作抓而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坚持规范化达标创建标准,全方位、多层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二是按照“三定一报备一纪实”的要求,创新机关党建工作载体,丰富党建工作内容。三是把加强机关党建和开展业务统一起来,为履行州国资监管职责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关于“党支部活动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1.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要求,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规定,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处级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要求,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带头为企业党员讲专题党课。通过规范政治生活,强化党员意识,突出党性锻炼,提升党支部组织力。


2.针对“组织生活会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肃党的组织生活,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完善民主生活会痕迹资料。二是确保组织生活会取得实效,班子成员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和各项组织活动。三是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查摆问题,并有会前和会后问题清单,有批评和相互批评意见,切实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推动工作的目的。


3.针对“党支部活动形式单一,内容单调,针对性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利用好网络平台,共享学习资源,以网络为载体开展特色活动,增强支部活动的灵活度和互动性,使组织生活更丰富多彩。二是采取互动的方式,在开展党支部活动前将活动主题和议题告知每个党员,使之作好充分准备,让党员们感到每个人都是组织生活的主角,在互动中共鸣共进。三是在开展党支部活动时宣传和传播先进典型,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带领党员职工立足岗位作贡献。


(三)关于“基础党务工作不规范,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严”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举办万名党员进党校活动,以州国资委党校为平台,组织党员干部、党务工作者、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3期,参训人员295人。二是认真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每季度对党员评分并认真进行公示。三是加强选人用人制度建设,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制定印发了《大理州国资委机关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工作规程(试行)》。


2.针对“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结合州审计局审计组意见书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强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切实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按照比例及时上缴州委组织部党费和下拨党费,合理使用和管理党费,做到台账清晰、管理规范。


3.针对“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二是严格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开展选人用人工作。三是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开展了职务职级晋升工作。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不重视”的整改情况。


1.针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领导班子在专项工作中的职责分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二是落实约谈制度,坚持集体约谈和个别约谈相结合,对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和关键岗位各类人员进行不定期廉政约谈,强化党员干部不敢腐、不想腐和不能腐的思想意识。三是深入推进州属企业廉洁风险防控建设与管理工作,突出企业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形成加强廉洁风险防控与企业生产经营共融互通的工作机制。


2.针对“对企业廉政风险防控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要求州属企业结合实际认真查找各个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对各类责权划分风险等级,分析研究风险点内在的规律,建立部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风险防控落实到岗到人。二是持续巩固建立州属企业纪律检查工作,及时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注重日常、看住节点,提高“四风”问题发现能力,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3.针对“干部职工管理存在宽松软的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委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利用组织生活会和年度民主生活会开展交心谈心、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干部职工反省并不断完善自我。


(二)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的整改情况。


1.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建立健全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明确机关公务费用报销、公务用车和其他公务管理由委办公室负责。费用报销须报经领导签批。公务接待和出差下乡报销按照州有关规定执行。其他费用报销填写州国资委财务报销审批单,实行一事一审批,按照财务审批程序执行。对内容有疑义、凭据不规范,不按规定签领导意见,或无经办人姓名、时间、用途、支出方式的,财务室不予报销。


2.针对“工会经费开支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定》,制定《大理州国资委工会委员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工会财务人员依据相关规章制度严把经费报销单据审核关,确保工会经费收支合法合规。


3.针对“对州属国企固定资产及大宗商品采购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对州属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梳理现有的固定资产,并造册备案。二是对州属国有企业大宗商品采购实行报备制度。三是督促州属国有企业对采购人员及财务人员开展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对州属国企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管理,规范业务接待工作,按照《州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共大理州委办公室、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重申严格执行接待管理规定的通知》和《州属国有企业商务接待管理办法》要求,严格公务接待,规范接待费报销管理,做到厉行节约、令行禁止。二是财务人员依据相关规章制度严把经费报销单据审核关,财务分管领导、经费签批领导严把审批关,层层负责。三是全面开展自查自审,查找财务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及存在问题,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


2.针对“会议费、差旅费开支不合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审批手续,所有公务支出都要按照正规审批程序报销。二是开支范围和费用报销标准必须符合规定。三是由办公室抓好日常监督和落实整改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72-2198856;电子邮箱:dlzgzwdjb@163.com。




原标题:中共大理州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审核:字丹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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