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背景:需要投资一家企业,会涉及到哪些税费?
情况一:自然人投资企业
以自然人的身份投资企业,在取得企业的分红时。自然人股东需要按照个人所得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目缴纳税率20%的个所得税。
情况二:法人企业身份投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六条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作为免税收入,免缴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根据以上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应符合3个条件:
1.居民企业之间——不包括居民企业投资到“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非居民企业”。
2.直接投资——不包括“间接投资”。
3.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在一年(12个月)以上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处置及处置以后取得的收入。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满足上面的条件才可以企业所得税免税,否则理解错误条件达不到,会涉及到税务风险。
情况三:以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按《通知》所附规定的第五条精神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 国税函[2001]84号
需要在取得时候直接按照个人所得税缴纳20%税率缴纳。
也就涉及到了一个税务风险,分红的企业需要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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