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代理记账 >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信用组织代码(安徽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入口)

◎本月起,对新成立登记的社会组织,发放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法人登记证书


◎不再由民政部门和质监部门分别核发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登记手续进一步简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当于法人单位的“身份证号”,通过代码可有效识别主体身份、比对分析相关信息。安徽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质监局、省地税局、省国税局就此次改革发布的公告明确,自本月起,在全省内新成立登记的社会组织,赋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放新版登记证书。税务部门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纳税人识别号。 2016年以前在民政部门成立登记的社会组织,应于2017年底前逐步完成新版证书换发工作。


2018年1月1日起,一律使用加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办理相关业务,未换发的登记证书不再有效。


安徽省于去年10月1日起全面推行商事登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改革。改革前,企业登记时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革后,由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此次在社会组织登记领域开展的改革,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拓展,有利于简化社会组织登记手续,加快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政府监管和服务提供有力支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