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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成一纸空文(《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所称企业信息,是指)

半岛网7月8日消息 地处崂山区辽阳东路的鹏利南华项目成了崂山区的一块“牛皮癣”,6月18日,半岛网报道了《鹏利南华项目“难产”5年 公司回应:海运方股东带走公章证照》,之后多位鹏利南华业主致电半岛网爆料。除了项目房屋被查封、无法办理房产证等情况外,有业主反映,5年前和鹏利南华签订了商铺托管运营,但到现在没有交房不说,当初承诺的返租也没有实现。对此,鹏利南华相关负责人解释,当时与商户签订托管运营合同的公司是青岛锦绣南华商业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属于外方股东海运方未按照程序、规定擅自签订。


事件


鹏利南华商铺“托管”3年分文没有


调查


鹏利南华全资子公司 连续三年列入异常名录


6月18日,半岛网报道的《鹏利南华项目“难产”5年 公司回应:海运方股东带走公章证照》中,鹏利南华相关负责人解释,业主现在无法办理房产证,公司业务几近停滞的原因是公司证件、公章全部被外方股东海运公司拿走,公司法人也联系不到,所有的对外业务都无法正常进行。那么像孟先生遭遇的情况,鹏利南华当初为何签订托管协议?


6月26日,记者再次联系到鹏利南华,相关负责人解释,鹏利南华内部情况非常复杂,孟先生当初签订协议的公司实际并不是鹏利南华。“他们(孟先生等业主)实际上是和锦绣南华公司签订的这个托管协议,2015年时,公司已经因为股权和债务纠纷,在和外方股东的海运方沟通,而锦绣南华实际上是海运方在擅自拿走公章、证照之后,未经鹏利南华董事会、法务部门允许,擅自成立的独资子公司。”该负责人表示。


企查查显示,锦绣南华公司是鹏利南华唯一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4年10月份,法人和董事长由杨希一人担任。自2016年开始,连续3年被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异常名录,原因均是“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2018年7月,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原因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


律师


维权对象要视情况而定


王烨介绍,另一个情况是两个关联公司是否可以视为“公司人格混同”,根据规定,关联公司的人员、业务、财务等方面交叉或混同,导致各自财产无法区分,丧失独立人格,构成人格混同。但是业主所遭遇的这个情况,现在无法断定两家关联公司在财务、业务、人员方面有交叉或混同。如果业主后期想同时向两家公司维权,还需要掌握更加充足的证据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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