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代理记账 >

郎溪农业银行的开户行(郎溪十字农业银行开户银行)

案情介绍: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执行案号:(2021)皖0111执180号


失信被执行人照片:



失信被执行人: 潘熙彪


住址:安徽省郎溪县飞鲤镇幸飞路131号


身份证号:3425221981****2710


立案时间:2021-01-05


执行法院: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一、被告潘熙彪总计偿还35000元,于2020年10月26日前偿还5000元,于2020年11月20日之前偿还5000元,剩余款项25000元于2020年12月20日前结清;二、如被告潘熙彪未能按时足额还款,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除有权要求被告潘熙彪立即清偿剩余款项外,并有权要求被告潘熙彪自违约之日起,以实际未偿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24%支付违约金至欠款实际付清之日止;三、被告潘熙彪于2020年10月23日前向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支付诉讼费367元(支付至开户行:浦发银行合肥分行,户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账户:58010155260000023)。四、原、被告双方就本案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未经该法院授权,禁止采取任何方式从网站获取数据;擅自从网站上获取数据并使用的,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