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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一类户开户(银行一类户开户材料)



转账有了"后悔药"


ATM机转账24小时内将可撤销



央行明确规定,自12月1日起,银行和支付机构提供转账服务时应当执行下列规定,向存款人提供实时到账、普通到账、次日到账等多种转账方式选择,存款人在选择后才能办理业务。另外,除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个人通过自助柜员机转账的,发卡行在受理24小时后办理资金转账。在发卡行受理后24小时内,个人可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受理行应当在受理结果界面对转账业务办理时间和可撤销规定作出明确提示。


开账户"限量"


一人在一家银行只能开一个Ⅰ类户


央行规定:自12月1日起,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已开立Ⅰ类户再新开户的,应当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新规实施后,个人使用的银行结算账户将形成以Ⅰ类户为主,Ⅱ、Ⅲ类户为辅的账户体系。


Ⅰ类户是全功能账户,可以办理存款、转账、消费缴费、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使用范围和金额不受限制。个人的工资收入、大额转账、银证转账,以及缴纳和支付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养老金、公积金等业务应当通过I类户办理。Ⅱ、Ⅲ类户具有有限功能,需要与Ⅰ类户绑定使用。



11月27日上午,记者走访了多家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当问及"在一个银行办有多张银行卡12月1日后能否正常使用"时 ,多家商业银行的大堂经理给出了一样的答复:可以正常使用,这个规定有个过渡期,过渡期的长短目前还不知。在过渡期内,已有的卡均可正常使用。但是,如果一家银行已有多张卡,12月1日后,将不能新办该行银行卡(Ⅰ类户)。


银行取消"漫游费"


异地存取款、转账手续费取消


央行规定,银行对本银行行内异地存取现、转账等业务,收取异地手续费的,应当自9月30日起三个月内实现免费。


转账笔数、额度要"约定"


微信、支付宝等支付机构受限



与银行柜面渠道相比,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支付机构网站等非柜面渠道由于不能面对面接触操作人,难以确认账户的实际操作人是否是账户的持有人。所以央行采取了三项措施阻断异常交易,自12月1日起执行。一是要求银行和支付机构与客户事先约定支付限额和笔数。超过限额和笔数的,银行账户转账应当到银行柜台办理,支付账户则不得办理。二是强化安全验证方式。除向本人同行银行账户转账外,银行为个人办理非柜面转账业务,单日累计金额超过5万元的,应当采用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等安全可靠的支付指令验证方式。三是大额交易提醒。单位、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转账日累计分别超过100万元、30万元的,银行应当进行大额交易提醒,单位和个人确认后方可转账。


清理"僵尸户"


6个月无交易账户暂停非柜面业务


在此次央行出台的新规中还明确,对开户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的账户,银行应当暂停非柜面业务,支付机构应当暂停所有业务,待单位和个人重新向银行和支付机构核实身份后,方可恢复业务。


将于近期实施的新规


1火车票预售期缩至30天


由于全国铁路部分新线将开通运营,自明年1月5日零时起,全国铁路将实施新的列车运行图。为了配合运营图调整,12月30日(含当天)之后的火车票,预售期由60天缩短至30天。


铁路部门介绍,12月29日及以前的火车票互联网、手机、电话订票预售期为60天,各车站、代售点、自动售票机预售期为58天 (均含当天)。明年1月5日零时起,全国铁路将实施新的列车运行图,主要是因受沪昆高铁开行的影响,由此铁路部门决定12月30(含当天)以后的火车票,通过互联网、手机、电话订票,预售期由60天调整为30天,火车站售票大厅、代售点、自动售票机预售期为28天。



按照这个预售期来计算,12月1日可以网购12月30日的火车票,以此类推,元旦当天的火车票,要到12月3日才能买到。目前登录12306网站,购票页面顶端即标有"12月30日后的车票预售期调整为30日"的提示,至于何时恢复60天预售期则没有说明。


据铁路部门预测,此次火车票预售期的调整恰逢春运,2017年1月底就是春节,所以此次调整预售期可能会直接影响到春运售票。农历大年初一是明年1月28日,按照调整后的火车票预售期来算,市民在下月底才能购买回家过年的火车票。


2欺骗、贿赂取得广告发布登记最高罚3万元


工商总局公布了《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提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广告发布登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撤销,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规定》提出,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未办理广告发布登记,擅自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广告法相关规定查处。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广告发布登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撤销,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广告发布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广告发布单位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变更;逾期仍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广告发布单位不按规定报送《广告业统计报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


《规定》明确,办理广告发布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是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报刊出版单位,由其具有法人资格的主办单位申请办理广告发布登记;二是设有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三是配有广告从业人员和熟悉广告法律法规的广告审查人员;四是具有与广告发布相适应的场所、设备。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11月4日发布《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规定》旨在促进互联网直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为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成长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规定》要求,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积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具备即时阻断互联网直播的技术能力。对直播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建立互联网直播发布者信用等级管理体系,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


《规定》提出,不得利用直播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传播淫秽色情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不得利用互联网直播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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