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TC车载装置免费安装
近日,经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大力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的通知》,明确8项工作举措,积极推动ETC安装使用,为撤销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创造条件。
根据《通知》要求,将分类推进车辆安装。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国有企业车辆以及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特种车辆率先安装使用ETC,于2019年7月底前完成。组织道路运输经营企业为营运车辆安装ETC,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组织基层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社区和村镇,为社会车辆提供ETC安装服务。组织货运车辆安装ETC车载装置,现阶段采用非现金支付,享受车辆通行费折扣优惠,便捷获取通行费发票;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取消后,安装ETC的货车可通行ETC车道,实现不停车快捷交费。
以上服务措施除第10项以外,自6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推行,第10项措施,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在全国全面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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