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代理记账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结构的地特点(子公司股权结构)

有限合伙企业最大的特点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负责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的这些特点让其实现了有限公司所不具备的决策权和出资权的分离。在有限公司股东中嵌入有限合伙企业可以很方便地实现股东决策权的集中。


蚂蚁金服成立初期的股权结构是有限合伙企业在公司股权结构设计中运用的一个典型案例。在该股权结构中,马云100%控股的杭州云铂公司作为GP,合计只占有君瀚和君澳两个有限合伙企业约0.5%的份额,就能控制蚂蚁金服超过76%的股权比例,实现对蚂蚁金服的绝对控制。股权结构如下:



实践中,创始人可以考虑按照如下模式设计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



以上模式能确保创始人对目标公司的绝对控制。当然,为了平衡创始人与作为LP的各出资人之间的利益,各方可以在投资协议以及合伙协议中,对各方的权利义务进行重新分配。


由于有限合伙可以有效实现决策权和出资权的分离,因此在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设计中嵌入有限合伙企业,可以确保创始人取得目标公司绝对控制权,避免目标公司股东过多而影响决策效率。同时,有限合伙企业不是所得税的纳税主体,也避免了重复纳税的问题。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