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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各工商局电话号码(海口市工商管理局)

人民网海口8月15日电 8月14日,海口电动自行车车主聚集东湖电动车城等处,要求电动自行车销售店退货、换货,因商家闭门谢客,无法协商退换货事宜,造成拥堵。工商、质监部门特此提醒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投诉有门。(符武平 冷玲波)


一、投诉方式。消费者可循以下途径投诉。


(三)来访来信。可以直接向销售店所在的辖区工商所投诉。


二、受理条件。退换电动自行车投诉必须符合以下法规规定。


(一)根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因超标或者非《目录》车导致不能登记上牌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车、换车。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自购买之日起七日内退货,15天内可以换车。


三、提交材料。提出退、换电动自行车投诉的消费者,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非海口户籍的还需要居住证或居委会证明;


(二)购买车辆的税务发票凭证;


(三)不能登记上牌的凭证,需提交交警部门不予受理上牌的通知书;


(四)属于超标电动自行车的,需提供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不合格检测报告;


(五)属于未列入《海口市合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登记目录》(第四批)的电动自行车,需提交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四、投诉处理流程。


(一)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四条,工商部门对投诉实行调解制度,主持召集消费者、经营者共同调解。


(二)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受理消费者投诉之日起六十日内经海口工商局调解成功的予以退换车,调解不成的终止调解,并告知消费者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依法起诉。


(三)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三十三条,工商部门对消费者投诉举报经营者违法行为的,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另案予以查处。


对销售店关门逃避退换货的问题,海口市工商局将联合质监部门约谈经营者,或者通过公安部门介入调查,找到经营者处理消费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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