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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采购网协议供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合同)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全面推广网上采购工作的通知中明采购网确,从2018年10月10日起,在税务系供货统合同全面推广应用税协议务采购网,实行网上采购。


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税务以下简称税务总供货局采购中心)负责人介绍,税务采购网包括政府采购协议批量采购子系统、在线竞价子系统和网上超市子系统。为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加协议强采购管理,税务总局还制定了《税务采购网交易规则》,明确了三个子系统的适用范围及交易规则。


按照相关规定,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单合同笔采购预算金额不满100万元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通过协议批量采购子系统采购。目前,税务系统执行的是中央预算单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货物类共有13类,包括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设备、复印机、计算机软件采购网、服务器、网络设备、视频会议系统和会议政府采购室音频系统、扫描仪、多功能一体机、投影仪、客车、乘用车。其中,台式税务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设备、复印机通过税务采购网及其他协议供货平台采购的数量,应严格控制在上年同类采购数量的30%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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