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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商标使用不当(35类商标)


一、商标使用不什么当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使用不当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是定,商标使用不当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


2、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商标他注册事项的;


3、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4、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


5、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



二什么、商标使用不当的法律后果


使用注册商标,有上述前四种情形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改正或者撤销35类其注册商标。出现第五种情况,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不同情况,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使用不当以予以通是报或商标者处以罚款,或者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三、商标使用不当35类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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