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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正衡代理记账有限公司(济宁最正规代理记账公司)

新见秦代诏书铭文残器,应属附于量器上的诏版,其形制向所未见。经计算复原,原器应为环形,其周长约118厘米,可箍于直径约37.济宁5厘米的量器器身。推测与之相对应者,应正是久所湮没的秦桶量。桶,即《史记》所载商鞅变法时“平斗桶、权衡、丈尺”中之“桶”量,亦即睡虎地秦简中之“甬”,其容十代理斗。朱剑心谓,“甬之器,不传于今”。参考残器数据以及桶量正规容值等,则可大致复原出秦桶量之形制。这也是近世首次复原出秦桶量,进而填补了秦制正衡“桶-斗-升”序列中桶量形制的空白。复原秦桶量之形制、尺寸,又与汉斛大致相合,故可印证郑玄对于“桶”与“斛”同器异名的判断,也揭示了度量衡领域汉承秦制的一面。而“桶”“斛”名称的变化,当属王莽复古改制的产物,在“石”济宁这一单位业已混乱的背景下,实际指向正衡了秦汉度量衡制度的合理调整。


一、新见秦诏版残器的性质及定名


图一 新见秦诏铜箍拓本、实物俯视图、侧视图。原器长18.5厘米,宽3.5厘米。现藏安阳博物馆。


图二 《效律》:“甬(桶)不正”


图三 秦诏铜箍拓本及复原图甲、复原图乙公司示意图


图四 秦桶量复原示意图


图五 1. 东汉铜斛,1968年山东省济宁市出土 2.建武大司农铜斛,1953年甘肃省古浪县陈家河台子出土 3.光和大司农铜斛,清代出土,现藏上海博物馆 4.夷道官斛,现藏辽宁省博物馆 5.新莽仓平斛,现藏晋城博物馆。


图六 西汉谷口铜甬(桶),可证至宣帝末年仍沿用桶量之名。


图七 新莽嘉量,台北故宫博物院藏,斛身部分口径33.18厘米,斛身深度23.有限公司1厘米。


图八 新莽嘉量拓本,钤“故宫博物院古物馆传拓金石文字之记”,北京大学图书馆藏拓


桶斛更替的有力断代证据,更在于大量实际使用容量单位,而年代跨越西汉、新莽以及东汉时期的简牍材料。森鹿三最早注意到,居延汉简中“使用‘斛’字,大概就是王莽时期的一记账个特点。”经统计,在居延汉简、敦煌简、肩水金关简等带有纪年的汉代简牍中,“斛”的出现,皆在新莽或更晚。首次出现“斛”,则在敦煌发现的新莽始建国元年(9)简牍中,此时正是王莽改立国号之元年 。对比同一地区所发现的西汉中期至西汉晚期带有纪年的简牍,“十斗”对应的容量单位均为“石”,而从未发现“斛”的存在。因此,从出土文献及文物所指向的真实使用情况推断,“斛”作为官方量器及容量单位推广使用,应正在王莽始建国元年(9)前后 。


从多方面来看,桶最斛更替的时间正处在王莽时。度量衡的改革往往具有特代理殊政治意义,通常伴随着强有力的政治制度改革而出现。“斛”的改革与推行,也应与王莽时期政治改革相关,属于变法的产物之一。


2、“石”制的混乱


量器名称为何会有前后变化?正如杨哲峰所指出,“古代量名往往与量器的器名一致,或由器名转化为量名”。“升”、“斗”皆是其例,然而“桶”却是一个例外。睡虎地秦简及岳麓秦简等秦简中出现了“桶”,但容量单位却采用“石”。西汉简牍中所见容量单位为“石”,但官方制作、校正的桶量却称为“甬(桶)”,可知量名与器名是长期分离的。


“石”作为早期重要度量衡单位,为秦汉所继承。然而这一传统,却在度量衡制度中造成了显著的弊病。一方面,记账桶对应的“石”,一石容十斗,约合今20000毫升,是容量单位。但与此同时,战国秦至两汉也长期存在作为重量单位的“石”,一石重一百二十斤,约合今30公斤。重量、容量单位为同一名称,而“石”这一单位又与量器、衡器的名称脱钩,在记录时便有着极大的不确定性。如《史记•货殖列传》同一篇公司中,既有“米石至万”,又有“羔羊裘千石”的记载,实际上前者为容量单位,后者为重量单位。西汉甘露二年(前52)简中,既有“麦小卅二石七斗”,又有“茭廿五石二钧”,前后之“石”分别属于容量与重量单位,有限公司仅看单位,已容易导致理解上的偏差。此外,在汉简中还出现了“大石”、“小石”概念,本最是为米粟折算方便而产生,但客观上又进一步增加了“石”这一单位的复杂性。对于很多场合而言,“石”这一单位所指向的具体概念并不清晰,这就容易导致度量衡在使用上的混乱。


3、斛制改革的意义


在这样的背景下,王莽校订度量衡,将“桶”量更名为“斛”量,而所对应的容量单位“石”也更名为“斛”。从桶到斛的变化,属于王莽复古改制的结果,故也实际指向了中央集权对于度量衡制度之合理调整。


在这次调整之后,“桶”量名称逐渐被弃用 ,而“斛”量成为新的十斗容量的官方标准量器,对应的容量单位也改称为“斛”。由此,“石”同时作为容量和重量单位的混淆情况,便因“斛”、“石”单位的分别独立使用正规而得到解决。“石”单独指向重量单位;“斛”则兼有量器名称与容量单位二者,量器与单位统一,不再分离。长期以来,由于文献记载的匮乏,故两汉之际的桶斛之变一直未引起足够重视,很多学者误以为两汉延续使用“斛”、“石”,内部没有变化,这显然是不正确的。


就此不得不指出,王莽对十斗量器的改革,应是秦汉度量衡改革中的重大事项,属于以往被忽视的王莽改制中的重要内容。王莽从桶到斛的改革结果,纠正了“石”这一单位的长期混乱状态,“斛”成为统一的官方十斗量器与容量单位名称。王莽这一改革,使得秦汉度量衡制度得到修正与完善,无疑是具有正面意义的。


五、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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