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省长冯飞(徐想 摄)
全岛封关运作以后,内地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将实行不同的税制安排。届时,如果货物由内地进入到海南自由贸易港,不返还收入退还已征收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消费税,其价格中仍然含有这两个税,这些货物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无论是直接的零售,还是加工后再进入到零售环节,都将再次被征收消费税,从而增值税造成了重复征税。
此外,这样的制度安排也有利于内地货和物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之后,与零关税进口货物以相同的不含税价格公平竞争返还,还有利于降低海南本地的生产生活消费税成本。
“因此,海南自由贸易收入港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退还已征收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冯飞称,下一步,将按增值税照法律的要求,配合国税收务院税收有关部门制定好具体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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