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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国第一税案(共和国第一税案和807工作组)

2021年作为“十四五”的开局之年,在税收上也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国家一方面给予大量的减税降费的优惠,另一方面也在不断规范高收入人群的税收征管。临近2021年年底,“主播税案”频发,继“郑州金水区某网红税案”、“雪梨税案”后,“薇娅税案”以其金额之高、影响之大引起了广泛的讨论。京都律师事务所的高慧云律师、游乐律师、王帅锋律师结合“主播税案”进行了系列解读,深度剖析“主播税案”背后的法律问题和税收机理,以帮助高收入人群防范税务风险,依法合规纳税,助力基业长青。




第一篇


主播税案频发的背景及原因剖析




2021年12月20日,浙江省杭州市税务局发布消息,经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头部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涉嫌偷逃税款,对其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伴随当事人接连道歉及多平台下架,该事件一度“霸屏”热搜并引发广泛讨论。继“郑州金水区某网红税案”、“雪梨税案”后,“薇娅税案”涉案金额再创新高。近期主播税案频发,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背景和原因:


一、共同富裕的再提

主播税案频发与国家促进共同富裕的步伐加快有紧密联系。2021年8月17日,中央财经委召开会议,会议主要研究扎实促进共同富裕的问题,会议中提到:要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那如何实现共同富裕呢?对此多部门已经多次表态,共同富裕不是“劫富济贫”,更不是“吃大锅饭”,而是要鼓励大家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去创造财富,真正做到先富带动后富,即先把蛋糕做大,再把蛋糕分好。


要想实现共同富裕,有一个很重要的手段就是实现收入再分配,而想要实现收入再分配,税收是非常重要的一种调节手段。在初次分配中,头部主播等群体通过直播带货获得大量财富,但也产生了偷税漏税的问题。如果富人都通过各种方法偷税漏税,那么社会再分配的资金就会减少,这样就没法做到先富带动后富,偷税漏税对依法纳税的纳税人来说,也不利于实现社会和税收的公平。因此偷税漏税非常不利于实现共同富裕,加上头部主播本身的“低价折扣”垄断,对中小实体企业造成了冲击,对共同富裕也产生了不利影响。因此以主播为主要群体的高收入人群自然成了税务重点核查对象。


二、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2021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其中明确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和监管。对逃避税问题多发的行业、地区和人群,根据税收风险适当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对隐瞒收入、虚列成本、转移利润以及利用“税收洼地”、“阴阳合同”和关联交易等逃避税行为,加强预防性制度建设,加大依法防控和监督检查力度。


在此基础上,2021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出《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日常税收管理,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成立的个人工作室和企业,要辅导其依法依规建账建制,并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申报纳税。《通知》称,要定期开展税收风险分析,要结合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情况,对存在涉税风险的明星艺人、网络主播进行一对一风险提示和督促整改,对2021年底前能够主动报告并及时纠正涉税问题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通知》提出要定期开展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的“双随机、一公开”税收检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依规加大对文娱领域偷逃税典型案件查处震慑和曝光力度。


12月22日,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等十余个省市先后发布通知,请此前尚未关注自身涉税问题或自查整改不到位的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等,抓紧对照税法及有关通知要求进行自查,并于2021年底前向税务部门主动报告和纠正涉税问题,税务部门将依通知要求从轻、减轻或者免予税务处罚。对仍拒不自查自纠或者自查自纠不彻底的,税务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因此,近期主播税案频发与国家税务局在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在深化税收改革过程中的重点关注也有关系。


四、直播行业潜藏的税收流失现象

直播平台的火爆,也引起了税务部门对于直播平台税收不规范行为的重视。早在2017年3月,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就披露,某直播平台2016年支付给直播人员的收入高达3.9亿元,但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018年最终补缴了税款6000多万元。对于平台来说,优质主播收入高,如果按照劳务所得报税则税负较重。目前有些直播平台在支付主播报酬时采用公对私的方式直接转账,没有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而有的直播平台为了吸引网红主播,会帮主播承担个人所得税,加重了平台的税务负担。而从另一方面来说,直播平台在支付主播报酬时采用公对私的方式直接转账,难以取得合法的发票作为入账凭证。再者,直播平台拥有大额的资金流入,但主播在网络平台上申请提现,很难提供或者根本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予平台,平台公司难以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税发票,造成平台的增值税税负较重。因此主播大量运用在税收洼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方式,将其个人从事直播带货取得的佣金、坑位费等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企业经营所得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这种行为已经完全脱离了个人独资企业真实经营的要求,个人独资企业仅是一个转账和开票的空壳,造成税款流失比较严重。


基于以上四个方面的背景和原因,造成了主播税案频发。国家税务总局为维护正常的经济税收秩序,各地税务稽查部门与公安等部门通力合作,持续加强对高风险行业和个人的税收监管,严厉打击增值税发票虚开骗税和隐瞒高收入未如实申报纳税等各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净化税收营商环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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