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菊华介绍,她2007年5月应聘到四川豪易集团有绵阳市限公司,此后因工作需要,她被高新区安排到了该集团旗下的四川豪虹木器制造有限公司(简绵阳市称:豪虹),工商局从事普工工作。从2017年5月开始,该公司就再没为她缴纳社保,“个人缴纳部分都从工资里扣除了,单位应承担的部分一直没缴”。谢菊监督管理华说,每次她去社保中心,工作人员都对她说“快去催你们公司,把欠的社保金给我们缴了嘛”。谢菊华提供的材料显示,她认识的公司里有和她一样遭遇的员工管理局,还有好几个。
谢菊华不管理局仅社保金被拖欠,2019年8月到1工商局2月、2020年1月至8月工高新资3万余元也监督未领取。谢菊华说,虽然只有几万元,但对她这种收入本身就不高的家庭来说,这就市场是很大一笔款项了。
2020年,谢菊华和其他工友一起,开始向绵阳高新区各部门反映被拖欠社保和薪资的情况,同时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同年6月2日,易豪集团回应绵阳高新区劳动仲裁委表示,因疫情原因,该企业从当年1月开始,所有酒店、精装房工程已竣工和未竣工的项目均未能回款,也无法接单。因此造成了该公司拖欠员工工资326万元,该公司决定在当年8月30日前结清。
2020年9月25日,绵阳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载明,经绵阳高新区政府分局协调、高新区仲裁委员会仲裁,豪易公局长司承诺的8月30日前结清员工工资、保险并未执行。高新区人社局向该企业发高新区出了缴纳社会保险催告书,但问题仍未解决。
2020年12月17日,绵阳高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确认谢菊局长华2007年5月至2020年8月间与该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市场,要求企业向谢菊华支付经济补偿30663元、拖欠工资27256元、未休年假工资1566余元,共计59485元。
据绵阳日报报道,2018年,杜从贵被评为绵阳市优秀民营企业监督家。天眼查信息显示,豪易集团目前涉法律诉讼205条,9条执行信息的执高新行总金额3479万元。杜分局从贵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监督管理限制高消费。
2021年3月29日,绵阳高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载明:谢菊华向该院申请对豪森公司进行强制执行,但该院经现场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但财产线索”,终止当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再次申请执行。
校对: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