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社城市会力量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运城市公安消防支队根据《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辅导部规定》109号令的有关文件精神,流程决定召开规范消防宣传培训约谈办理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在运城辖区从事消防宣传培训的学校城市、教学点及教育机构等消防(含省内外在运从事消防培训机构)
资质二、时间地点
9办理月27日下午16时 运城市公安消防支队一楼会议室
维保三、运城会议要求
1、参加会议的消防培训机构来辅导部维保时请携带有关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及教育、民政、消防、人社等部门颁资质发的许可文件;教职员工花名册及教职员消防工教育资质相关文件)。
2、凡是未按时参加会议的,支队将与工商、教育、人社、民政等部门联合查处,并将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向社会进行运城公开曝光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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