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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企业公司估值(上市估值)

其实对企业的估值是有准则指导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以下简称39号准则)就具体讲了企业估值的技术含义,在一级市场对企业的估值实际上也是对39号准则的具体应用。实际上中国基金业协会也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非上市股权投资估值指引(试行)》,其利用的正是39号准则。


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对企业估值时,通常有三种方法,分别是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


市场法



最近融资价格法是被估值企业最近一次融资的价格作为参考,在此基础上来做新一轮的估值。由于“VC投”的对象多是初创企业,没有稳定的收入、利润或是现金流作参考,在投资时还未能发展到“爆发点”,没有财务指标作参考。虽然没有财务指标作参考,但他们融资活动比较频繁,比如在二次融资活动之间,企业如果出现本质上的管理提升或是业绩增长,我们就可以在上一次融资价格的基础上重新评估,如果二次融资时间相隔不长且企业未能有实质的增长,那么以最近一次融资的价格作为新的估值也是合理的。在参考最近融资价格法使用时,还应观察企业虽然没有实质的增幅且二次融资时间相隔不长,但最近一次是比较重大的战略融资,引入了很有实力的资本进来(如某杉、某瓴等资本),其估值基金管理人应重新做出判断。


另外,在使用最近融资价格法时,还应参考在融资过程中有没有主要股东做连带责任担保(比如最近较红的带货主播罗某)、有没有签订对赌协议、资本方有没有带资源入场(如上市辅导、产业资源、专利技术、销售渠道等),这些因素都会对估上市值产生重大影响,基金管理人应根据自身的专业水平进行判断。


市场乘数法,是参考同类上市企业(或者没有上市但有公开数据披露)的市场乘数,如市盈率、市净率,如果财务结构(财务杠杆,即负债与净资产所占的比例)类似,基金管理人还可以采用其市销率等市场乘数。市场乘数法多用于评估“PE投”,其体量与规模已达到上市标准。基金管理人采用该方法时,要充分考虑上市公司管理的正规性与被评估企业还未进行合规性改造的差异、上市公司股票的流通性与被投资企业股权的流动性差异,同样规模的两家公司,上市公司的市值要比未上市的企业估值要高得多,不然私募基金不也会冒着这么大风险去做“风险”上市、花太大的代价去对接资本市场。


行业指标法,是指某个行业存在的专属数据,以此做参考对该行业内的企业做估值。比如一些行业都有协会,每年或是每隔一段时间会编制该行业的“蓝皮书”,而一部分特有的数据指标会在“蓝皮书”中披露出来,供行业内的成员单位做参考。行业指标法有较大的局限性,只有成熟的行业(各企业指标数据相差不大)或是特定的行业才会适用,所以一般不太会被基金管理人采纳,但管理人常常用该方法去检验最近融资价格非上市法、市场乘数法估值的合理性。



权益法


我们常规理解的权益法,实质上就是现金流折现法,就是把未来金额转化成现值的一种估值方法。权益法相对公司简单,具有较高的灵活性,不受行业的局限性,也是基金管理常常采用的一种方法。


权益法首先对被估值单位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预测,然后选择合适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


如何理解未来现金流折现,老牛给大家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现在企业有1万元存银行,按照估值现在银行存款二年期的年利率3%(假设),那么二年后这1万元就变成了1.06万元;那么反过来,二年后企业现金企业流量为1.06万元,折现率(与利息含义类似)同样为3%,放在现在就是1万元。假设企业二年后现金流量为1.06万元,那么评估此刻的现值就是1万元。


权益法比较适合互联网公司、科技发展公司以及连锁企业,这些企业在达到一定规模的时候,其现金流量会有较大的突破,这也是为什么一部分连锁机构在拿到资方的投资后,资方会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开设一定数量的加盟或是直营店的估值原因。


权益法有二个至关重要的因素,一个是折现率,另一个是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他们需要管理人员主观判断,在对这二个因素做判断时,容易到到各种因素干扰,所以基金管理人员一般在做初步估值时会运用收益法,然后再通过其他的评估方法进行校对。


成本法


成本法,就是对现有的资产、负债的成本进行重置,按现有的市场价对账面价格进行调整。比如,一套房产,初始计量为100万,经过多年折旧计提后,其净值变为60万,但是评估当日该套房产的公开售价为120万,那么我们利用成本法对这项资企业产进行重置,由以前的净值60万,变成现在公允价值120万,负债同理。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重置后,再反推出净资产份额,从而得到股权评估价值。


其实选择成本法也仅是针对少数企业,不是主流的估值方法,主要针对重资产企业、控股集团以及面临破产清算的企业。面临清算的企业,未来没有现金公司流及利润,也不具备持续经营的价值,所以对其资产成本进行重置是一个比较合理的选择。



在对企业估值时,前面就说到要区分评估对象、弄清楚被评估企业是处在持续经营还是清算状态、是少数股权还是控股股权,这都是要基金管理人要利用自己的专业进行判断的。另外,上述介绍的估值方法,也从来不单独使用而是配合使用,在用一种方法估值后往往会用另非上市外一种方法进行检验,如果两种方法估值的结果相差较大,基金管理人要认真分析差距的原因来做进一步的调整。


当然,这也仅是停留在理论上,实际很少有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参照上述方法对企业进行估值,未来有空老牛再跟大家一起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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