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资质代办 >

公司旅游奖励算劳务报酬所得吗(公司奖励的旅游基金是什么)







回 答


1


一般员工旅游费处理




结合下列税收法规来看,员工的旅游费用并不属于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福利费范畴。




根据:《国家公司税务总局关于企的业工资是什么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可在企业所得税前限额扣除的企业职工福利费是劳务不包括员工旅游费用的。




结合税收法规来看,员工的旅游费用并不属于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福利费范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公司奖励让员工免费旅游属于“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应当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




2


对营销人员的奖励处理




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是什么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奖励、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所得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①对企业雇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劳务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的”项目征收个报酬人所得税。




②对外单位人员享受的此算类奖励,应作为算当期的劳务收旅游入,按照公司“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所得。



报酬

政策依据:基金




【补充】《财基金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旅游于企业吗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销吗人员个人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1号)规定。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