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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宣告(商标近似被驳回还想继续使用)

3月23日,资本邦了解到,科创板公司统联精密(688210.SH)发布关于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的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专利代理机构转来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54368号)及《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54389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对无效宣告请求人王颖提出的公司拥有的“磁力研磨装置”(专利号:201710044798.3)及“一种多工位自定心夹具”(专利号:201710794536.9)专利权之无效宣告请求进行了审查,决定维持专利权有效。


无效宣告请求人王颖分别于2021年8月5日及2021年8月9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对公司拥有的“磁力研磨装置”(专利号:201710044798.3)及“一种多工位自定心夹具”(专利号:201710794536.9)的无效宣告请求,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对上述专利进行审查,请求宣告公司拥有的上述专利无效。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审查,作出维护公司上述专利权有效的决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54368号)


无效宣告请求人:王颖


专利权人: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专利:公司拥有的“磁力研磨装置”(专利号:201710044798.3)的发明专利


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对无效宣告请求人就上述专利权所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后,认为:本发明专利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要求,具有创造性。因此,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对无效宣告请求人的理由不予支持,并作出如下决定:


1、维持201710044798.3号发明专利权有效的决定;


2、当事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根据专利法第46条第2款的规定,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根据该款的规定,一方当事人起诉后,另一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二)《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54389号)


涉及专利:公司拥有的“一种多工位自定心夹具”(专利号:201710794536.9)的发明专利


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对无效宣告请求人就上述专利权所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后,认为:


1、本发明专利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款的要求,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


2、本发明专利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要求,该技术效果的实现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本专利记载的方案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对各部件相对尺寸、位置等参数进行适当进行调整而实现的;


3、本发明专利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要求,基于区别特征2)的存在,具备创造性。


因此,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对无效宣告请求人的理由不予支持,并作出如下决定:


1、维持201710794536.9号发明专利权有效;


鉴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查决定公司拥有的发明专利“磁力研磨装置”(专利号:201710044798.3)及“一种多工位自定心夹具”(专利号:201710794536.9)维持有效,因此,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公司将积极行使相关专利权利,并持续保护自主知识产权。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有关规定积极跟进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后续事项,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文源自资本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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