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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制药公司注册资金最低多少(企业注册资本)

证券代码: 688177 证券简称:百奥泰 公告编号:2022-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奥泰”或“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0年2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百奥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根据公司发行及上市方案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亿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生物制药设及投入需要一定周期且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 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 投资产品品种


1、 募集资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公司经营情况,将闲置部分分笔按不同期限投资上述现金管理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自有资金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 投资额度及期限


1、募集资金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 自有资金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多少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 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 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 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1、募集资金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2、自有资金


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其他生产经营计划。


四、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 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储存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最低核查意见。


六、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2、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3、 公司财务部将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通报公司内审人员、公司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4、 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切实做好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5、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监事会意见


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议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公司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切实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总金额不最低超过人民币7.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进行现金管企业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百奥泰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同时,提醒公司在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和公司正常经营。


八、 上网公告附件


(一)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二) 《中注册资金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88177 证券简称:百奥泰 公告编号:2022-009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生物制药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3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2年3月7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晓云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刊登的《百奥泰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


2022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88177 证券简称:百奥泰 公告多少编号:2022-007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9,800,000股,限售期为自2019年3月26日起36个月。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3月28日。


一、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2019年11月20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1月14日《关于同意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2号)注册同意,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注册资本“百奥泰”或“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0,000股,并于2020年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发行后总股本为414,08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59,464,59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4,615,402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发行上市申报前六个月公司股东通过增资取得的股份,锁定期自2019年3月26日起36个月,共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4名,分别为“珠海吉富启恒医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吉安市青原区浥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汇天泽投资有限公司”和“广州市粤科知识产权运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9,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7%,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2年3月28日起上市流通。


二、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 本次上市流通注册资金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1、公司股东浥尘投资、粤科知识产权、吉富启恒、汇天泽出具《关于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


(1)本企业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就本企业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报前六个月内通过增资取得的公司股份,自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3)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4)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吉富启恒、合肥启兴、汇天泽、汇智富出具《关于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函》,承诺:


(1)本人/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2)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在遵守本次发行及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若本人/本企业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本企企业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人/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若在本人/本企业减持前述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3)本人/本企业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公告减持计划,并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本人/本企业拟通过其它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减注册资本持计划,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进行减持。(4)本人/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四、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9,800,000股;


(二)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3月28日;


(三) 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四)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公司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


2022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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