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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集团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保险公司最低注册资本)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2-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结注册资本合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需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相关条款修订前后对照如下:


基于上述修订,《公司章程》其他条款顺序相应调整。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修订《公司章程》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2-024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公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需对《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独立董事制度》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修订《独立董事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2-025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


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要求,结合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需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2-026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需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2-012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3月18日在浙江省桐乡市凤凰湖大道31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学安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本人出席监事2名,监事李怀奇先生因病去世无法参会,目前公司监事会成员减少至2人,公司将尽快完成监事的补选工作。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合法、有效。经审议,全体与会监事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了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最低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本着忠实、勤勉的原则,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规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执行会议各项决议,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决策、行使职权时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较规范,会计政策运用合理,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编制的财务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公司定期报告所载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四)公司内部控制检查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完善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暨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2-027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浙江省桐乡市凤凰湖大道31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2年4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最低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有关上述议案的审议情况,请参见 2022年3月1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6、10、1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对第 8.01、8.02、8.03项议案回避),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第8.04、8.05项议案回避)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受托代理人持本集团公司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法人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 可以用邮件方式登记。


2、会议登记截止日期:2022年4月6日17:00


3、会议登记地点:浙江省桐乡市凤凰湖大道318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系电话:0573-88181888


联系邮箱:ir@jushi.com


联系人:沈国明


六、 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及其代理人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2-029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办公地址的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已于近日搬迁至新址办公,现将办公地址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除上述办公地址变更外,公司注册地址、投资者热线、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均未变化,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上述变更事项。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2-013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8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深圳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439,765,850.19元, 截至2021年底公司可供分配利润2,225,564,263.74元。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8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3,136,72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21,505,629.44元(含税)。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6,136,097,519.67元。综合考虑后,拟定2021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1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与中长期回报,兼顾了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合理需要,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故意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此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注册资本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2-014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天职国际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公司拟不再聘请天职国际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就不再续聘及相关事宜与天职国际进行了事先沟通,天职国际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公司对天职国际多年的辛勤工作表示由衷感谢。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80人。


(7)2020年经审计总收入194,647.4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8,805.1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6,783.51万元。


(8)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9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18,107.53万元,中国巨石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2次。


(2)45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起德先生,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年开始为中国巨石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艾雯冰女士,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年开始为中国巨石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赵文凌,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年开始为中国巨石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起德、签字注册会计师艾雯冰、独立复核合伙人赵文凌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天职国际已连续1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1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职国际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天职国际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公司拟不再聘请天职国际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就不再续聘及相关事宜与天职国际进行了事先沟通。公司对天职国际多年的辛勤工作表示由衷感谢。经综合考虑,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变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该事项已事先与天职国际及中审众环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续聘/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评议后认为:中审众环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保险公司验与能力,能够担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中审众环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审众环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深圳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审计费用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2-015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预计对外担保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1、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集团”)


2、北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科技”)


3、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九江”)


4、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成都”)


5、巨石美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美国股份”)


6、巨石埃及玻璃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埃及”)


7、巨石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香港”)


8、其他境外控股子公司


● 2022年预计贷款担保金额及累计担保金额:130亿元人民币和9.5亿美元


●公司2021年末对外担保累计金额:115.72亿元人民币


●公司2021年末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累计数未超过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总额度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各子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预计2022年公司将为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为其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130亿元人民币和9.5亿美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2022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巨石集团


巨石集团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注册资本525,531.3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毓强;主要经营:玻璃纤维、复合材料产品的制造与销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巨石集团资产总额为3,547,877.56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598,089.69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949,787.87万元人民币,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833,818.36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45.04%。


2、北新科技


北新科技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廖鹤翔;主要经营:新材料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咨询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经营广告业务;仓储、货运业务;家庭装饰设计、施工;煤炭批发经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北新科技资产总额为29,440.96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21,429.98万元人民币,净资产8,010.98万元人民币,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94,507.87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72.79%。


3、巨石九江


巨石九江是巨石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注册资本70,6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杨伟忠;主要经营:玻璃纤维及制品的制造与销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巨石九江资产总额为273,930.69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87,894.18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86,036.51万元人民币,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51,876.39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32.09%。


4、巨石成都


巨石成都是巨石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注册资本123,990.07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陈杰;主要经营:玻璃纤维及制品的制造与销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巨石成都资产总额为439,575.67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04,242.42万元人民币,净资产335,333.25万元人民币,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58,663.74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23.71%。


5、巨石美国股份


巨石美国股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地点:美国南卡罗来纳州里奇兰县;注册资本20,0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杨国明;主要经营:玻璃纤维、复合材料、工程塑料及制品、玻璃纤维的化工原料、玻璃纤维设备及配件的生产、销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巨石美国股份资产总额为267,890.77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59,935.49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07,955.28万元人民币,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96,555.39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59.70%。


6、巨石埃及


巨石埃及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地点:埃及苏伊士省埃中苏伊士经贸合作区;注册资本:16,2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保险公司张文超;主要经营:玻璃纤维、复合材料、工程塑料及制品、玻璃纤维的化工原料、玻璃纤维设备及配件的生产、销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巨石埃及资产总额为437,663.46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集团公司额189,761.8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247,901.65万元人民币,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56,589.20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43.36%。


7、巨石香港


巨石香港是巨石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香港;注册资本6,9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丁成车;主要经营:玻璃纤维纱及其制品销售以及玻纤生产相关机械设备及原材料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巨石香港资产总额为112,980.43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21,234.19万元人民币,净资产91,746.24万元人民币,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23,953.10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18.79%。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预计担保事项充分考虑了各子公司 2022年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资源,满足子公司的资金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2022年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事项。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数量合计为115.72亿元(全部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28%。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目录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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