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可以根据下表中2021版原商品编码查询是否涉及;
第二步:如有涉及,可以参照2022版对应子目以及说明事项逐一确定新版商品税号;
2021版原商品编码 | 2022版对应子目 | 说明 | ||
从七、八位子目“其他”分列的情形 | 1211.2099 | 主要用作香料、药料、杀虫、杀菌或类似用途的人参(西洋参、野山参以及其他鲜的人参除外) | 1211.2092(干的) 1211.2099 | 按照制造方法的不同,单独分列“干的非西洋参、非野山参的其他人参”,原1211.2099商品范围缩小。 |
1515.9090 | 除该品目项下列名的其他固定植物或微生物油、脂及其分离品,不论是否精制,但未经 化学改性 | 1515.9040(茶籽油及其分离品) 1515.9090 | 确属茶籽油的,按列目归类; 由于上述原因,以及单独列目1515.60(微生物油、脂及其分离品),原1515.9090商品 范围缩小。 | |
2005.9991 2005.9999 | 其他非列明蔬菜及什锦蔬菜 | 2005.9970(蒜制品) 2005.9991 2005.9999 | 将蒜罐头、其他蒜制品统一归入列名“蒜制品”税号中,原2005.9991、2005.9999商品范围缩小。 | |
2009.8919 | 其他非列名水果汁 | 2009.8916(沙棘汁) 2009.8919 | 单独列名沙棘汁,原2009.8919商品范围缩小。 | |
2805.3019 | 其他非列名稀土金属 | 2805.3018(钪) 2805.3019 | 单独列名钪,原2805.3019商品范围缩小。 | |
2826.199查询0 | 其他非列名氟化物 | 2826.1930(六氟化钨) 2826.1990 | 单独列名六氟化钨,原2826.1990商品范围缩小。 | |
2846.9019 | 其他非列名稀土金属、钇、钪及其混合物的无机或有机化合物 | 2846.9018(氧化镥) 2846.9019 | 单独列名氧化镥,原2846.9019商品范围缩小。 | |
从税目第五、六位子目分列的情形 | 0305.1000 0306.1990 0306.3990 0306.9900 0307.9190 0307.9200 0307.9900 0308.9019 0308.9090 | 适合供人食用的鱼的细粉、粗粉及团粒; 适合供人食用的甲壳动物、软体动物、水生无脊椎动物的细粉、粗粉及团粒。 | 0309.1000(鱼的) 0与309.9000(除鱼以外的) | 2022年开始,所有适合供人食用的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和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的细粉、粗粉及团粒都归入品目0309,因此,2021版原商品范围缩小。 税收 |
0709.5910 0709.5960 0709.5990 0709.5920(香菇) | 松茸、块菌及鲜或冷藏的其他蔬菜 | 0709.5100(伞菌属蘑菇) 0709.5200(牛肝菌属蘑菇) 0709.5300(鸡油菌属蘑菇) 0709.5400(香菇) 0709.5500(松茸) 0709.5600(块菌 松露属) | 删除原0709.5920香菇列目,调整至税目0709.5400; 从0709.5910、0709.5960、0709.5990税目中分列不同属种菌种,因此,0709.5910、0709.5960、0709.5990商品范围缩小,如有列名的商品,应归入列名税号。 | |
1211.9039 | 主要用作药料用途的植物或这些植物的某部分 | 1211.6000(非洲李的树皮) 1211.903分类9(其他主要用作药料用途的植物或这些植物的某部分) | 从原1211.9039中分列,单独列名1211.6000非洲李的树皮,即行业中通常称为“非洲樱桃木”(拉丁学名:Prunus africana)。因此,原1211.9039商品范围缩小。 | |
1515.9090 | 其他未列名的固定植物油、脂及其分离品,不论是否精制,但未经化学改性 | 1515.6000(微生物油、脂及其分离品) 1515.9090 | 从原1515.9090中分列,单独列名1515.6000,可详见本国子目注释中对“微生物油、脂及其分离品”的解释。如符合定义的,应归入列名税号。因此,原1515.9090商品范围缩小。2021年 | |
1516.2000 | 植物油、脂及其分离品,全部或部分氢化、相互酯化、再酯化或反油酸化,不论是否精制,但未经进一步加工 | 1516.2000 1516.3000(微生物油、脂及其分离品,全部或部分氢化、相互酯化、再酯化或反油酸化,不论是否精制,但未经进一步加工) | 从原1516.2000中分列,单独列名1516.3000,可详见本国子目注释中对“微生物油、脂及其分离品”的解释。如符合定义的,应归入列名税号。因此,原1516.2000商品范围缩小。 | |
2202.9900 | 其他非列名无酒精饮料 | 2009.8919(其他水果汁、坚果汁) 2202.9900 | 从原2202.9900中分列,单独列名坚果汁(2009.8919部分)。因此,原2202.9900商品范围缩小。 | |
2403.9100 2403.9900 | “均化”或“再造”烟草;烟草精汁,其他非供吸入的烟草; | 2404.1100(含烟草、再造烟草的非经燃税收烧吸用的产品) 2404.1910(含烟草代用品的非经燃烧吸用的产品) | 从原2403.9100以及2403.9900中分列,单独列名含烟草、再造烟草的,或者含烟草代用品的非经燃烧吸用的产品。因此,原2403.9100以及2403.9900商品范围缩小。 | |
3824.9999 | 其他品目未列名的化工品 | 2404.1200(不含烟草、再造烟草,含尼古丁的非经燃烧吸用的产品) 2404.1990(不含烟草、再造烟草、烟草代用品,含尼古丁代用品的非经燃烧吸用的产品) 2404.9200(经皮肤摄入的尼古丁的含尼古丁的产品) 2404.9900(未列名方式摄入的尼古丁的含尼古丁的产品) | 从原3824.999编码9中分列,单独列名含烟草、再造烟草、尼古丁、或烟草或尼古丁代用品,非经燃烧吸用的产品;其他供人体摄入(口腔摄入除外)尼古丁的含尼古丁的产品,因此原3824.9999商品名称范围缩小。 | |
2106.9090 | 其他品目未列名的食品 | 2404.9100(经口分类腔摄入的尼古丁的含尼古丁的产品) | 从原2106.9090中分列,单独列名从口腔摄入的含尼古丁产品,因此原2106.9090商品范围缩小。 | |
2845.9000 | 除重水以外的、税目28.44以外的同位素;这些同位素的无机或有机化合物,不论是否已有化学定义 | 2845.2000(硼-10浓缩硼及其化合物) 2845.3000(锂-6浓缩锂及其化合物) 2845.4000(氦-3) 2845.9000(未列名的税目28.44以外的同位素;这些同位素的无机或有机化合物) | 从原2845.9000中分列,单独列名的税目28.44以外的同位素;这些同位素的无机或有机化合物。因此,原2845.9000商品范围缩小。 | |
2909.6000 2911.0000 | 过氧化醇、过氧化醚、过氧化酮及其卤化、磺化、硝化或亚硝化衍生物; 缩醛及半缩醛,不论是否含有其他含氧基,及其卤化 、磺化、硝化或亚硝化衍生物 | 2909.6010(缩醛及半缩醛过氧化物,及其卤化、磺化、硝化或亚硝化衍生物) 2909.6090 | 从原2909.6000中分列两个名称子目,其中2909.6010的商品来源于原2911.0000部分商品。因此,原2911.0000商品范围缩小。 | |
2930.9090 | 其他未列名有机硫化合物 | 2930.1000(2-(N,N-二甲基氨基)乙硫醇) 2930.9090 | 从原2930.9090中分列,单独列名2-(N,N-二甲基氨基)乙硫醇。因此,原2930.9090商品范围缩小。 | |
2931.3 | 其他有机磷衍生物 | 2931.4(非卤化有机磷衍生物) 2931.5(卤化有机磷衍生物) | 删除原一级子目2931.3,新增2931.4以及2931.5,按是否为卤化有机磷衍生物分列一级子目。2931.3=2931.4 2931.5,企业申报时应注意区别。 | |
2932.9990 | 其他未列名仅含有氧杂原子的杂环化合物 | 2932.9600(克百威(ISO)) 2932.9990 | 从原2932.9990中分列,单独列名克百威(ISO)。因此,原2932.9990商品范围缩小。 | |
2933.3300 2933.3990 | 阿芬太尼(INN)、阿尼利定(INN)、苯氰米特 (INN)、溴西泮(INN)、地芬诺新(INN)、地芬诺酯(INN)、地匹哌酮(INN)、芬太尼(INN)、凯托米酮(INN)、哌醋甲酯(INN)、喷他左辛(INN)、哌替啶(INN)、哌替啶中间体A(INN)、苯环利定 (INN)(PCP)、苯哌利定(INN)、哌苯甲醇 (INN)、哌氰米特(INN)、哌丙吡胺(INN)和三甲利定(INN)以及它们的盐; 其他未列名的结构上含有一个非稠合吡啶环(不论是否氢化)的化合物 | 2933.3300(阿芬太尼(INN)、阿尼利定(INN)、苯氰米特(INN)、溴西泮(INN)、卡芬太尼(INN)、地芬诺新(INN)、地芬诺酯(INN)、地匹哌酮(INN)、芬太尼(INN)、凯托米酮(INN)、哌醋甲酯(INN)、喷他左辛(INN)、哌替啶(INN)、哌替啶中间体A (INN)、苯环利定(INN)、苯哌利定(INN)、哌苯甲醇(INN)、哌氰米特(INN)、哌丙吡胺(INN)、瑞芬太尼(INN)和三甲利定(INN)以及它们的盐) 2933.3400(其他芬太尼及它们的衍生物) 2933.3600(4-苯氨基-N-苯乙基哌啶(ANPP)) 2933.3700(N-苯乙基-4-哌啶酮(NPP)) 2933.3990(其他未列名的结构上含有一个非稠合吡啶环(不论是否氢化)的化合物) | 从原2933.3990中分列至2933.33部分、2933.34、2933.36、2933.37。因此,原2933.3990商品范2021年围缩小。 | |
2934.9990 | 其他未列名的核酸及其盐;其他未列名的杂环化合物 | 2934.9200(其他芬太尼以及它们的衍生物) 2934.9990 | 从原2934.9990中分列,单独列名其他芬太尼以及它们的衍生物。因此,原2934.9990商品范围缩小。 | |
2939.7110 | 可卡因及其盐 | 2939.7210 | 删除原税目,2022版中,可卡因及其盐归入税号2939.7210。 | |
2939.7190 | 芽子碱、左甲苯丙胺、去氧麻黄碱(INN)、去氧麻黄碱外消旋体,它们的盐、酯及其他衍生 | 2939.7290(芽子碱,它们的盐、酯及其他衍生物) 2939.4500(左甲苯丙胺、去氧麻黄碱(INN)、去氧麻黄碱外消旋体以及它们的盐) 2939.4900(其他未列名麻黄生物碱及其衍生物,以及它们的盐) | 删除原税目,2022版中将芽子碱、左甲苯丙胺、去氧麻黄碱(INN)、去氧麻黄碱外消旋体,它们的盐、酯及其他衍生分列为2939.7290、2939.4500以及2939.4900。 | |
3002.1100 3002.1300 3002.1400 3002.1500 3002.2 3002.3 3002.9010 3002.9020 3002.9030 | 疟疾诊断试剂盒 免疫制品 人用疫苗 兽用疫苗 石房蛤毒素 蓖麻毒素 细菌及病毒 | 3002.1300(非混合的免疫制品,未配定剂量或制成零售包装) 3002.1400(混合的免疫制品,未配定剂量或制成零售包装) 3002.1500(免疫制品,已配定剂量或制成零售包装) 3822.1100(疟疾用) 3822.1200(寨卡病毒及由伊蚊属蚊子传播的其他疾病用) 3822.1900(其他用途) 附于衬背上的诊断或实验用试剂及不论是否附于衬背上的诊断或实验用配制试剂,不论是否制成试剂盒形式,但税目30.06的货品除外 3002.4 人用兽用疫苗 3002.4910石房蛤毒素 3002.4920蓖麻毒素 3002.4930细菌及病毒 | 原税号拆分为3002和3822项下商品,因此,原3002.13、3002.14、3002.15商品范围缩小。 3002项下部分商品税号调整一级子目; | |
3002.9090 | 人血;治病、防病或诊断用的动物血制品;其他未列名毒素、培养微生物(不包括酵母) 及类似产品: | 3002.4990(培养微生物(不包括酵母)及类似产品、其他未列名毒素) 3002.5100 3002.5900 (细胞培养物) | 由于部分税目拆分,原3002.9090商品拆分为多个子目,因此,原3002.9090商品范围缩小。 | |
3004 | 由混合或非混合产品构成的治病或防病用药品 (不包括税目30.02、30.05或30.06的货品),已配定剂量(包括制成皮肤摄入形式的)或制成零售包装 | 3004 3006.9300(安慰剂和盲法(或双盲法)临床试验试剂盒,用于经许可的临床试验,已配定剂量) | 2022版税则中从原3004项下拆分出税号3006.9300安慰剂和盲法(或双盲法)临床试验试剂盒,因此,原品目3004项下商品范围缩小。 | |
3006.2000 | 血型试剂 | 3822.1300(血型鉴定用试剂) | 企业应注意血型试剂归类调整。 | |
3402.1 | 有机表面活性剂,不论是否零售包装 | 3402.3100(直链烷基苯磺酸及其盐) 3402.3900(其他未列名阴离子型有机表面活性剂,不论是否零售包装) 3402.4100(阳离子型有机表面活性剂,不论是否零售包装) 3402.4200(非离子型有机表面活性剂,不论是否零售包装) 34商品02.4900(其他混合型有机表面活性剂,不论是否零售包装) | 删除原3402.1,将原3402.1项下的商品拆分为五个二级子目,企业申报时应对应表面活性剂的活性成分类型分别申报。 | |
3402.2 | 零售包装的表面活性剂制品 | 3402.5010(合成洗涤粉) 3402.5090(其他未列名的零售包装表面活性剂制品) | 删除原3402.2,平移至子目3402.50项下,商品范围未发生改变。 | |
7019.31 | 玻璃纤维(包括玻璃棉)制席 | 7019.1400(机械结合玻璃纤维毡) 7019.1500(化学结合玻璃纤维毡) | 删除原7019.31,将原子目商品拆分为两个子目,企业申报时应按照不同的纤维结合方式分别申报。 | |
7019.32 | 玻璃纤维(包括玻璃棉)制薄片(巴厘纱) | 7019.7100(化学粘合覆面毡(薄毡)) | 删除原7019.32,平移至子目7019.71项下,商品范围未发生改变。 | |
7019.3910 7019.3990 | 玻璃纤维(包括玻璃棉)制垫及其他未列名类似无纺制品 | 7019.6200(机械结合紧密粗纱织物,非精密粗纱机织物) 7019.6910(机械结合垫) 7019.6920(机械结合纤维网、板及类似无纺产品) 7019.7210(化学粘合垫) 7019.7290(化学粘合其他紧密织物商品) 7019.7310(化学粘合网孔织物制垫) 7019.7390(化学粘合其他网孔织物制品) 7019.8010(玻璃棉制垫) 7019.8020(玻璃棉制纤维网、板及类似无纺产品) 7019.90查询91(其他未列名垫) 7019.9092(其他未列名纤维网、板及类似无纺织产品) | 删除原7019.3910、7019.3990,编码将原税目商品按照加工工艺、织物类型分列,企业申报时应仔细查阅本国子目,在理解新增税目商品范围后准确申报2022版商品编码。 | |
7019.4 | 玻璃纤维制粗纱机织物 | 7019.6100(机械结合紧密粗纱机织物) 7019.6510(宽度不超过30厘米的网孔粗纱机织物) 701与9.6610(宽度超过30厘米的网孔粗纱机织物) | 删除原7019.4项下商品,将原税目商品拆分为三个税目,企业申报时应仔细查阅本国子目,在理解新增税目商品范围后准确申报2022版商品编码。 | |
7019.5 | 玻璃纤维制其他机织物 | 7019.6310 7019.6320 7019.6390 玻璃纱线制紧密平纹机织物,未经涂布或层压; 7019.6410 7019.6490 玻璃纱线制紧密平纹机织物,经涂布或层压; 7019.6590 7019.6690 玻璃纱线制网孔机织物; 7019.6930 7019.6990 其他未列名玻璃纤维制机织物 | ||
7019.901 | 玻璃棉及其制品 | 7019.8090(除无纺织物以外的玻璃棉及其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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