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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保存好!无知老板为省地方烧掉旧凭证,直接罚款+坐牢

老旧会计凭证千万不能随便扔!已有老板罚款 坐牢!

快来跟柏图财税一起看看吧!

01、烧毁会计凭证,老板罚款又坐牢

无论是老板还是会计、销售,经常会跟各种发票和收据打交道,这些也被称之为原始凭证”。而按照我国《档案法》,这些都是需要公司妥善保存的。

2017年,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的张某因嫌旧凭证占地方,不顾会计阻拦,将1998年至2006年所有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当做垃圾烧毁。

直到税局某次例行检查中,老板张某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到公安局投案。后经司法会计鉴定,该财务会计资料涉案金额为48830627.02元。

最终,经人民法院审判后,判决张某犯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属于依法应当予以保存的档案。

案例中的张某故意销毁应当依法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02、原始凭证有哪些?税局什么情况下会查账?

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文字凭据。

它不仅能用来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还可以明确经济责任,是进行会计核算工作的原始资料和重要依据,是会计资料中最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文件。

而会计术语中所谓的“会计做账的凭据”就是指会计凭证中的原始凭证。

1、原始凭据一般有哪些?

1.发票(最多的,也是常常被提起的);

2.外企业开具的收据;

3.财政非税收入专用收据;

4.中国人民解放军或武警部队的财务专用收据;

5.医院、学校等使用的专用收据等;

6.捐赠收据;

7.银行、邮政、铁路等部门收费凭据等;

8.企业内部自己的工资表、奖励单、付款单、收款收据、成本核算资料、实物发放资料等;

9.资产被盗报警资料、法院裁定(判决、调解书)等。

2、税局来查账的几种情况

1.例行年度、半年度,季度和计划内检查;

2.上级税务主管机关部署的检查;

3.接受有关人员举报进行的检查;

4.本期报表、纳税情况和同期比有重大变化,并且有异常;

5.企业退税和所得税清算等;

6.其他需要检查事宜。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税务分局和主管税务局检查完了,稽查局和上级税务局还有可能再来查一遍的,因为他们有权可以再次检查企业纳税情况,并对内部检查情况进行稽查。

3、相关政策

1.会计法

2.税收征管法

所以,如果不想被罚款、不想被追究刑事责任,一定要将所有原始凭证分门别类的按年度整理、保存好,以便税务部门随时检查。

03、会计凭证等资料要保存多久?

有了这些被处罚的案例作为前车之鉴,很多朋友都会问这样一个问题:会计凭证等资料到底要保存多久呢?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相关规定,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

而具体保管年限,可以参照下表:

再次提醒!一定要做好保管归类工作,切勿为了逃避国家依法对单位财务进行监督的目的,而销毁国有、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会计档案。

这样不仅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风险,更是违反了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内的多种法律规定,切勿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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